2024年河北石家庄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149名,其中教育类83名、医学类10名、综合类5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辛集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含到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辛集市户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辛集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入伍时已经取得规定学分,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现户籍所在地为辛集市的退役士兵。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统一招聘与选聘同步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交费时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应聘人员,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向xjsrskszx@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10日17:00前发送至xjsrskszx@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3.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不限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及时通知已报名考生,办理退费手续(考生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8月15日9:00至8月16日17:3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专业科目》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或填涂错误导致读卡困难无法记录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专业科目》考试限时90分钟,分教育、医学、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加对应科目考试。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考试限时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内容。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教育、医学、综合三类)所有考生(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除外)平均得分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20日,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冬奥组委会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因为无法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而错失递补资格复审机会(因公开招聘整体时间节点非常紧张,出现递补资格复审名额时,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8月22日晚上连夜电话下发通知,三次无人接听后将以短信告知,8月23日上午10:00前如考生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递补机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教育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医学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2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审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告知方式确认规则参照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告知方式)。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有关待遇:对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一经聘用,在人才培养、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于招聘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凡应聘到岗,符合条件并办理了辛鹿英才卡的硕士研究生,五年内每月享受1000元的房租补助。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本级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公告(3600人)
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上岗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见习期限不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脱贫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至今)。
(二)16-24岁失业青年(1999年10月2日至2008年10月1日出生)。
二、见习岗位信息
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共3600个,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通过资格复核后方可正式参加见习。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②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4日16:00。
3.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两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负责人会在9月19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二)线下资格复核
对确定录用人员,须由录用单位负责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符合见习条件的现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在单位网报系统中提交录用。
1.复核时间:9月25日前,具体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
2.复核地点: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3.复核材料要求
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右上方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右上方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四、注意事项
见习岗位相关事项可拨打见习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其他报名问题可拨打经办机构办公电话(0311-89631800、89631826)咨询。
《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等附件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岗位申请或未能参加资格复核的,将无法参加本次青年就业见习。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切实提升就业见习工作质量,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有关情况调研,欢迎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积极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谢谢配合!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