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恩施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恩施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无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恩施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现面向全州文旅行业事业单位选聘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聘用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用人急需、人岗相适原则。
 
  二、选聘岗位
 
  恩施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工作人员4名(专业技术岗位:群文序列)。
 
  三、选聘范围
 
  全州文旅行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文化、旅游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5.县以下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7.对交流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8.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州文化和旅游局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附《恩施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2张1寸登记照,文化、旅游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公章)。
 
  3.报名地点: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406办公室(恩施市金子坝路,联系人:向秋霞、曹晗,联系电话:0718-8225789)。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为100分。考试工作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由州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并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四)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主要考察个人基本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选聘对象,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后商州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拟选聘对象名单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调出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调配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下载: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湖北恩施州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恩施州中心医院(武汉大学恩施临床学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武陵山地区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最强的医疗服务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恩施州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传至3609584991@qq.com,联系电话:0718-8233449。
 
  3.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恩施州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5.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⑴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加考生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传至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⑵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⑶网上报名提交后,需随时关注我单位对报名邮件的反馈信息,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应聘人员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线学籍学历证明)、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单位)同意,上传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扫描件。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5日当天17:00前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恩施州中心医院(舞阳大道158号)行政楼四楼40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方可有效。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进入失信人员名单,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本科生实行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象。笔试成绩只是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暨为测试总成绩。
 
  3.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1.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4年8月16 日下午3:00—4:30。
 
  考生须在下午2: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考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西医部一区八楼学术报告厅(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四)面试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2024年8月19日下午2:30开始。
 
  考生须在下午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西医部CT室二楼贵宾室),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考场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西医部CT室二楼会议室(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五、体检、待遇
 
  (一)体检
 
  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待遇
 
  体检合格,一经聘用,签订招聘合同,享受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与绩效,享受国家、湖北省、恩施州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缴纳公积金。
 
 
 
  恩施州中心医院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湖北恩施州巴东县教育局县外教师选调3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巴东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职在编初中、高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一)本人或配偶户籍在巴东县的县外在编教师;
 
  (二)配偶在巴东县域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县外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三)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选调岗位学科类的初中、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上岗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现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七)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选调到本县最低服务期5年。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调入: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三、选调岗位
 
  巴东县教育局确定选调学科计划(见附件1)。
 
  四、安置原则
 
  (一)岗位匹配原则。选调人员调至巴东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原则上安置到与之相适应的岗位。
 
  (二)服从安排原则。根据本次报名的选调人员情况,结合巴东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发布的岗位需求,符合条件人员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5:00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报,逾期不再受理。每位选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地址:巴东县教育局人事股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4335913。
 
  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巴东县2024年县外教师选调申请表》(见附件2);
 
  2. 个人自荐材料(本人手写);
 
  3. 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居民户口薄或配偶居民户口薄和结婚证或配偶在巴东县县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和结婚证);
 
  4. 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 “一票否决”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教育部门根据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
 
  (三)选调方式。本次选调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相关准备。
 
  (四)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调入人员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察。对选调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调入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到原工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综合了解参与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情况。
 
  (六)办理调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要求
 
  拟申请调至巴东县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在2024年8月30日前不能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巴东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湖北恩施州鹤峰县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公开选调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3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岗位:县委办公室3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1名、县委社工部3名、县发改局1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中心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5年,选调生在乡镇(村)实际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1《鹤峰县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3:1的比例进行专业测试,由选调单位组织,满分100分。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笔试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若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委组织部批准,不核减相关选调职位计划数,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电话:5282832)。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⑤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办理调配手续。
 
  附件:
 
 
 
  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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