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榆林市横山区招聘学科教师105人公告

  2024年横山区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公告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横山区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学科教师,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高中教师67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6名,政治4名,历史5名,地理5名,音乐2名,体育4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心理2名;
 
  (二)初中教师20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2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小学教师10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四)幼儿教师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报考相应岗位户籍或生源,且于发布公告之日(含)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横山区教学一线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可按专业相似相近报考;具体学历、专业等条件以《2024年横山区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5.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心理健康且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服役期限未满退出现役的;
 
  7.曾因师德失范行为被调查处理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下一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直接登录(http://hsqzp202402.campustest.cn/)(打印准考证入口)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图片小于30KB,仅支持JPG、JPEG格式)。考生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至8月9日12时
 
  资格初审:2024年8月7日8时至8月9日14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0日8时至8月11日8时
 
  (三)笔试
 
  1.笔试: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合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届时登录(http://hsqzp202402.campustest.cn/)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面试复审对象:划定本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公告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另行公布。
 
  (六)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其他素质、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咨询电话:0912-7611257(上班时间)
 
 
  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日

2024年陕西榆林市横山区招聘第二批学科教师96人公告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横山区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学科教师,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高中教师44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4名,政治1名,物理2名,历史5名,美术2名;
 
  (二)初中教师42名:语文4名,数学8名,英语10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思政4名,历史5名,地理2名,美术2名;
 
  (三)幼儿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报考相应岗位户籍或生源,且于发布公告之日(含)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横山区教学一线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可按专业相似相近报考;具体学历、专业等条件以《2024年横山区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5.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心理健康且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服役期限未满退出现役的;
 
  7.曾因师德失范行为被调查处理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下一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直接登录(http://hsqzp202405.campustest.cn/)(打印准考证入口)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图片小于30KB,仅支持JPG、JPEG格式)。考生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8时至8月29日12时
 
  资格初审:2024年8月27日8时至8月29日24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30日8时至9月1日8时
 
  (三)笔试
 
  1.笔试: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合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日,榆林市横山中学,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届时登录(http://hsqzp202405.campustest.cn/)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面试复审对象:划定本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公告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另行公布。
 
  (六)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其他素质、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陕西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25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榆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下半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生”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ylhrss.yl.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ylhrss.yl.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榆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912-388190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00),待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6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面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面试组织单位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各面试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0912-3590165
 
  市人社局:0912-3894197
 
  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3525087
 
  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7611257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8332861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8712556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4218920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4643121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5622169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222707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724001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510191
 
  清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5222376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722115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0912-3881901
 
  附件: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陕西榆林市绥德县招聘学科教师15人公告

  
 
  根据绥德县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开招聘15名编外学科教师,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城区高中教师15名:语文4名、数学3名、物理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地理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
 
  3.须持有与岗位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与岗位学科相应的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各应聘人员到期如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
 
  4.具有榆林市户籍或榆林市生源(2024年8月1日前落户);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专业不限,可根据本人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在读生;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振兴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详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通过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0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8:00-8月14日19: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16日12:00-8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KB以上、50KB以下)。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为200分,其中:教育理论知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具体地址、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查询
 
  参加笔试人员届时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部分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列为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已满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计算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所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选岗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
 
  末位成绩并列时递补顺序为: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并列的,同时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选岗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定岗位。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绥德县编外学科教师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意见,择优聘用,一年一聘。
 
  (三)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学校负责考核管理。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同期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对待,由县财政拨付。
 
  (五)聘用人员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在任职单位岗位设置有空岗的情况下,按社会人才参加职称评聘,占用学校岗位,根据相关规定晋级晋职。
 
  (六)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按照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有关标准缴纳。
 
  五、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应当提高警惕,警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2-5622169;(工作时间拨打)
 
 
  绥德县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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