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梁溪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4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相当于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2月1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2024年8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2024年8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的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2024年8月16日18:00
(二)资格初审与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在附件1中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5.报名前,请考生详细阅读《2024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
6.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21日9:00—2024年8月24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笔试地点以网站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4年8月25日9:00-11:30
2.笔试科目: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统一采用管理类岗位试卷。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及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详见《2024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
(三)面试
面试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另行通知。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和无锡市梁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0-831586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81880029、0510-82823315
九、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财会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无锡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七)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 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4. 新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5. 具有应当实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周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石皮路9号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501室。
报名材料:
第一类:报名表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下载填写后A4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
第二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荣誉证书。
2. 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 注意事项:
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1人的,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人的,开展适岗性评价,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是否进入面试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联想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是否进入体检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聘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监督电话:0510-81822198。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2798699(限工作日)。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