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第三批)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的公立医院。附属医院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与金帆街交叉口东北角(学校校园内西南侧地块),规划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约30个门诊,7个病区,计划于2024年底投入使用。现因附属医院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技术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三批)》(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6日,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其它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住培结业考试须合格。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16:00。
 
2.报名平台:http://rcpj.zjyxjl.org.cn/。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资格性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条件、执业范围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网络填报和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①现役军人;②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③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⑤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⑥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二)资格审核
 
1.网络平台初审:附属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附属医院提交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⑤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他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笔试、测试、面试)三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40%、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3,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进入下一轮测试。应聘人员放弃测试资格的,由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测试:测试采用实操的方式进行。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笔试、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附属医院后根据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七)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公布。
 
(二)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监督电话:0579-82265016。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116(王老师),0579-82265017(陈老师)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9人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的公立医院。附属医院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与金帆街交叉口东北角(学校校园内西南侧地块),规划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约30个门诊,7个病区。计划于2024年底投入使用。现因附属医院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户籍不限。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住培结业考试须合格。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境外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6日,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其它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3)在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8月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6)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专业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二、相关待遇及说明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简历发送至邮箱:wxb005@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学校高层次人才简历表(见附件2),同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等。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根据招聘计划,学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业务能力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
 
(三)业务能力考核
 
采取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考核合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招聘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监督电话:0579-82265016。
 
五、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单位咨询电话:0579-82265116(王老师),0579-82265017(陈老师)。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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