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保障检察办案需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户籍

宣传文员

1

不限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戏剧与影视学类

1、能熟练操作各类摄影设备 ,熟悉影视拍摄、影视后期特效制作,熟悉新媒体运营工作。

2、具有项?策划、剧本写作、分镜头创作、数字摄影、

CG制作、音效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定的数字电影领域艺术实践相关经验者优先。

杭州户籍(含区、县、市),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6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在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强;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至2024年8月9日17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至2024年8月9日17时。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2024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47964571@qq.com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邮件回复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报名人数不足计划人数2倍的,将酌情取消招聘计划。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的,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笔试环节
 
笔试科目一门,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通过邮箱发放,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1)《2024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5)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环节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通过后,由录用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至西湖区检察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招聘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咨询电话:0571-89512069;举报电话:0571-89512108。
 
(三)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酌情研究决定。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临安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计划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
 
6.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为临安区。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9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603室),现场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571-58605989)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2024杭州市临安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酌情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报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全部报考岗位人数合计40人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40人(不含)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线将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整体成绩情况酌情划定)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采取面试方式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区级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核发,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储备库。如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岗位出现缺岗的情形,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录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且在十二个月之内。
 
2.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工作性质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配合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适合男性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报名咨询电话:0571-58605989、89541325。
 
监督电话:0571-89541307(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求,临安区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岗位类别为内勤岗。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4年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9.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8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10.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 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2.联系方式:0571-89542079,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商务局416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1)本人签字的《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区商务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反馈并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临安区情区策、经济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61070187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4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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