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选拔高素质人才,为推动惠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 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6. 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7.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与区纪委监委现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的、直系亲属为同级党委管理或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人员;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有关说明
 
  1.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 “年龄”表述中的“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iji.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8月22日17:0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8月2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4年8月30日9:00—9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六)注意事项
 
  1.若某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招聘的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人入伍通知书。③本人退伍证。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24年9月2日上午9:00—12:00到惠济区实验小学北门(惠济区开元路39号)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各岗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④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放宽条件人员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x年x月至x年x月在x省x市x县(区)x镇(街道)纪委监委xx部门工作,并加盖纪委、监委公章。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公开招聘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监督电话:0371—636398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河南郑州市上街区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为加强上街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郑州市上街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打印的,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应熟悉了解此次招聘公告中的相关信息,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郑州市上街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应为JPG格式)。同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需上传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材料照片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字迹清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2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的要求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至9月12日17:00前,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3日17:00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报考者网上缴费成功的,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报打印一式1份并手写签名,于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结束后,由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笔试加分条件为: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2024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郑州市上街区通航大厦251房间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年度考核表(两年)、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年XX月至XX年XX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6)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获得郑州市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同一岗位需分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二次平均法平衡后的面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如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加试面试。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报到,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具体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证所显示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依据。
 
  (二)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三)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方案由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监督电话:0371-6892306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024年河南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教师137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2024年度郑州市教育局直属相关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郑州美好教育发展,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学校14所,招聘人数137人。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在职教师及学科竞赛教练员
 
  在职教师: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三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学科竞赛教练员: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三年及以上相应学科竞赛教练工作经历,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辅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奖励;本人高中阶段进行过系统的学科竞赛学习并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生;
 
  2.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毕业生报考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8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经市教育局审核,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年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教学工作);
 
  (六)具备从事教育教学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试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招聘学校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1日9:00至8月12日17:00。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5)在职教师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6)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1.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学校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招聘公告及附件表格内的电话。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形式);进行初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3:1进入面试。
 
  1.考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重点考察,并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应急应变及沟通协调能力进行测评。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3.考试成绩。
 
  应试者的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成绩=教学技能测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加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
 
  同等条件下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优先进入体检,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体检由用人学校负责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3.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心理素质等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学校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用人单位报到。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的,取消聘用。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监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024年河南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选拔高素质人才,为推动惠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 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6. 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7.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与区纪委监委现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的、直系亲属为同级党委管理或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人员;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有关说明
 
  1.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 “年龄”表述中的“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iji.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8月22日17:0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8月2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4年8月30日9:00—9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六)注意事项
 
  1.若某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招聘的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人入伍通知书。③本人退伍证。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24年9月2日上午9:00—12:00到惠济区实验小学北门(惠济区开元路39号)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各岗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④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放宽条件人员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x年x月至x年x月在x省x市x县(区)x镇(街道)纪委监委xx部门工作,并加盖纪委、监委公章。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公开招聘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监督电话:0371—636398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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