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阳新县选聘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公告(130人)

 
 
  为确保2024年秋季城区学校能正常开学,经县委编委2024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拟从各镇(场)学校中选聘13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按照《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阳新县教育系统教师选调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教〔2022〕9号)文件规定,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岗位
 
  城区各学校选聘教师岗位130个,具体学校及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全县各镇(场)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从各镇(场)学校选聘教师进城区学校任教的学科及人数见附件2。
 
  三、选聘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业绩突出,胜任所需岗位的教学工作;
 
  2、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段学历要求,其中选聘到城区小学的教师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选聘到城区初中的教师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4、报考学科须专业对口或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启动选聘程序: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在试用期内的;
 
  (5)县内工作,在镇(场)学校工作未满3年的;
 
  (6)县外调入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9)其它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发布选聘信息,公开城区学校选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从各镇场选聘教师学科、人数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各镇(场)中学、国有农场学校综合管理室。
 
  3、报名方式: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方式的进行。有参加选聘意愿的教师到本人所在镇(场)中学或国有农场学校综合管理室报名,各镇(场)中学或国有农场学校综合管理室相关负责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将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登记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收齐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统一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学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聘确认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选聘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选聘岗位。
 
  (四)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县教育局配合。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
 
  3、笔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五)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按镇(场)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及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在阳新县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调查小组核实。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选聘人员相关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七)选岗
 
  分学段分学科选岗,选岗时严格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数高者优先。
 
  (八)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上岗后报县委编办办理编制调整手续,报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报县财政局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
 
  2、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实行岗位管理,如学校该岗位没有空岗,则聘至低于该岗位等级的空岗岗位。
 
  3、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4、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增强教师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
 
  附件:
 
 
 
 
 
  阳新县教育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湖北黄石阳新县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阳办发〔202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阳新县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选聘21个岗位,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选聘范围为阳新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选聘范围为阳新县各镇区卫生院在编人员。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须有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县外调进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经历从正式聘用时起算(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发布公开选聘信息,公开本次选聘单位、人数、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00-- 8月12日17:00。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出生年月以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选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聘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达不到3:1的,由选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提出申请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放宽至2: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可核减或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期间,各选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人社局协商选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选聘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选聘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聘人员的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生有笔试缺考、零分或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则按招聘岗位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聘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各选聘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人员)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县人社局。
 
  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选聘资格。
 
  四、公开选聘纪律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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