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75人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4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4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4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4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1669、85891809,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人公告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进人计划,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良好的口头、书面沟通表达能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为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2.承担实验仪器设备的常规维护、技术指导、学生培训、固定资产管理。
 
  3.服从分工,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登录“校外应聘人员登录系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详细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件、大学及以上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12:00至2024年9月11日1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资格审查结果可登陆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查看(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根据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设置面试方式,面试事宜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实习。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实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习期1个月。
 
  5.拟聘。实习结束,根据实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一个聘期(5年)内晋升高级实验师职称的,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 025-85891535
 
  七、工作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
 
  特此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3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75人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4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4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4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4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1669、85891809,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进人计划,地理科学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 具有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等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次招聘对象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 具有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80分以上。
 
  5. 了解期刊编辑规范和投稿流程,在地理学主流SCI/SSCI期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论文。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2. 做好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入库、调拨、处置、清查及实验室设备更新改造等工作,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促进资源有机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3. 负责期刊出版流程管理,完成策划、组稿、编校等工作;
 
  4. 负责期刊的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期刊参加科学会议,访问研究机构;
 
  5. 负责编辑部会议的策划、组织,拟定会议计划、策划会议安排、制定宣传计划等;
 
  6. 负责编辑部与相关人员(如作者、编委、印刷出版单位等)的联系与沟通;
 
  7. 完成编辑部日常行政工作,以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登录“校外应聘人员登录系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详细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件、大学及以上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以及招聘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12:00至2024年9月11日1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资格审查结果可登陆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查看(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根据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设置面试方式,面试事宜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实习。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实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习期1个月。
 
  5.拟聘。实习结束,根据实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一个聘期(5年)内晋升高级实验师职称的,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 025-85891535
 
  七、工作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
 
  特此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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