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采用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温州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秘书学及相关专业;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岗位性质:
 
新媒体宣传岗位。要求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宣传报道能力和良好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新闻摄影,熟悉办公软件和新媒体平台操作技能。
 
从事过相关新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有工作经验、表现优秀且有长期工作意向的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在附件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等原件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制成压缩包以“报考者姓名”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3444006@qq.com。
 
四、资格审查
 
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招聘单位将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卫生部门(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如遇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从面试结果中依序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体检和政审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考核通过后,签订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温州市编外用工人员待遇执行,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文化旅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8809858
 
 
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
 
2024年8月20日

浙江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采用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温州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秘书学及相关专业;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岗位性质:
 
新媒体宣传岗位。要求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宣传报道能力和良好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新闻摄影,熟悉办公软件和新媒体平台操作技能。
 
从事过相关新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有工作经验、表现优秀且有长期工作意向的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在附件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等原件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制成压缩包以“报考者姓名”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3444006@qq.com。
 
四、资格审查
 
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招聘单位将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卫生部门(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如遇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从面试结果中依序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体检和政审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考核通过后,签订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温州市编外用工人员待遇执行,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文化旅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8809858
 
 
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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