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2024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基本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即196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6日8:30至8月30日17:30登录“2024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网上报名系统http://gdsx.pzhl.net/index.php(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8月26日至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相关资料。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资料,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上传虚假照片或填写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考生须在2024年9月2日8:30至9月3日17:3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自行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须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渐变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无需上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为:(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6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上传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服务基层证书。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3日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遂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加分申请。凡未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资料进行加分申请的,不予加分。公布的考生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成绩。
 
5.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前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报考A01、A02岗位的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报考其他岗位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一)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A12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其他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人员招聘栏目公布。
 
5.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直接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经面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面试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因放弃或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人员招聘栏目(网址:http://www.suixi.gov.cn/gggs/ryzp/)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综合成绩
 
1.“直接面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4.“直接面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招聘组织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镇卫生院之间交流。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人员招聘栏目(网址:http://www.suixi.gov.cn/gggs/ryzp/)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遂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759-7710628(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县纪委监委招聘辅助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遂溪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遂溪县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从事值班、陪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下列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讨论认定,可适度放宽招聘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曾从事过辅警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报名联系电话:0759-7780508。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遂溪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报名人员签字确认),并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遂溪县纪委监委干部室邮箱(w7780508@163.com),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姓名+应聘”格式。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原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遂溪县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遂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2024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基本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即196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6日8:30至8月30日17:30登录“2024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网上报名系统http://gdsx.pzhl.net/index.php(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8月26日至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相关资料。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资料,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上传虚假照片或填写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考生须在2024年9月2日8:30至9月3日17:3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自行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须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渐变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无需上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为:(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6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上传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服务基层证书。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3日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遂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加分申请。凡未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资料进行加分申请的,不予加分。公布的考生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成绩。
 
5.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前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报考A01、A02岗位的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报考其他岗位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一)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A12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其他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人员招聘栏目公布。
 
5.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直接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经面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面试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因放弃或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人员招聘栏目(网址:http://www.suixi.gov.cn/gggs/ryzp/)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综合成绩
 
1.“直接面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4.“直接面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招聘组织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镇卫生院之间交流。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人员招聘栏目(网址:http://www.suixi.gov.cn/gggs/ryzp/)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遂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759-7710628(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县纪委监委招聘辅助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遂溪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遂溪县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从事值班、陪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下列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讨论认定,可适度放宽招聘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曾从事过辅警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报名联系电话:0759-7780508。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遂溪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报名人员签字确认),并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遂溪县纪委监委干部室邮箱(w7780508@163.com),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姓名+应聘”格式。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原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遂溪县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遂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