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3人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相关政策,结合松山区消防工作实际,经松山区委、区政府批准,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松山区户籍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3名男性消防工作人员,其中:驾驶员岗位8名、灭火战斗员岗位4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赤峰市松山区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以上至28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不含)日至2006年7月31(含)日期间出生的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及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4年7月31(不含)日后出生;
 
  5.报考驾驶员岗位还要求持有A1、A2、B1、B2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驾驶证取得时间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
 
  6.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调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等瘢痕,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 有严重近视、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癫痫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及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赤峰市松山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8月26日24: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6: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单》,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 体能测试
 
  本次消防员及驾驶员体能考试实行淘汰制,考生需现场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体测通知单》,持《体测通知单》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须提前下载《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并填写个人信息。体能测试按照《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执行,项目得分按百分制折合后作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驾驶员加试内容:场地、路面、倒车移库等科目操作,共有2次操作机会,完成1次为合格,2次均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驾驶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驾驶员加试内容不计分数。
 
  体能测试总成绩=《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四项成绩总和。
 
  体能测试完成后,体能测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同时公布。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考生需要通过系统答题确定分数,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本环节分数不排序,超过60分(含60分)即为通过心理测试环节,进入下一环节,不足60分视为淘汰。
 
  (六)资格复审
 
  1.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时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顺延递补。
 
  体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自行查询,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七)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并根据提示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八)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体能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身高:净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进行视力矫正手术的需具体说明);
 
  (4)体重: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视为不合格。
 
  3.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十)考察及政审
 
  1.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人员需提供:
 
  (1)个人档案
 
  (2) 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证明
 
  (3)本人征信报告
 
  4.对考察和政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十一)公示与聘用
 
  1.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与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承诺书》、《告知书》。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下队试用期1个月。
 
  4.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生毕业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培训期(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培训期(2个月)和下队试用期(1个月)期间违纪或自行选择退出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平均工资约为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基础工资2980元,消防员岗位每个工作日发放高危执勤补助50元。
 
  (2)职务工资:任队长(副队长)职务500(400)元/月,任队长助理300元/月,任班长职务300元/月,任驾驶员职务300元/月。
 
  (3)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4)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等。
 
  (5)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6.工作要求
 
  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松山区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每月22天工作制,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的休息制度,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采取错时休息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安排)。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事宜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体能测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监督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8411744
 
  技术服务电话:0471-5186976
 
  电话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立医院招聘6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元宝山区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6人,其中赤峰宝山医院5人,赤峰宝山中医医院1人。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不含)至2006年8月30日(含)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6.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不接受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招考职位对学历、职称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二)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
 
  2. 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 现役军人;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 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有关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直接到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325办公室(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泰山路)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2. 开考比例为1:3,如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4. 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下载《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同一底板蓝底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及其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标为姓名+身份证号)。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一是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笔试内容为医学类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二是报考非医学类岗位的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9月20日元宝山区卫健委325办公室。
 
  (4)公布笔试成绩: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 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2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招聘岗位人数少于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范围。同一岗位按3:1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5)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顺序。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
 
  1.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包括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3. 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自主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服务协议。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审核(考试)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咨询电话
 
  2024年9月2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0476--2245887;
 
 
 
 
  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立医院招聘22人简章

  
 
  根据《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招聘办法》(元政办字〔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22人,其中临床医学岗17人,中医康复岗位1人,康复医学岗位1人,药学岗位3人。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度元宝山区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2022年至2024年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不含)至2006年8月30日(含)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7.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 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 不接受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招考职位对学历、职称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二)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
 
  2. 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 现役军人;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 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确定拟聘用人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有关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现场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直接到赤峰宝山医院门诊楼五楼西侧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英河街中段)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承诺书》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到赤峰宝山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邮箱:cfbsyyrsk@163.com。要求:①《报名表》要求填写好应聘人员本人相关准确信息后进行打印,应聘人员本人在“应聘人员签字”处手签上自己的姓名。②承诺书要求打印后签上自己的姓名并上传。③电子版照片要求蓝底二寸彩色。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4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本《方案》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3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通过网络方式应聘的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提供)。
 
  (4)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需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1.当报名人数在设定岗位招聘名额内,符合设定岗位招聘条件的,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当报名人数超过设定岗位名额,符合设定岗位招聘条件的,按《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招聘办法》执行。具体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一是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二是学历优先,在专业技术资格相同的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院校优先。在学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院校性质区分,公办院校优于民办院校;其次按院校层次区分,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学院校、非医学院校、高职院校的次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四是在校毕业成绩优先。在院校相同的情况下,毕业成绩单有考试分数的学科平均分高者优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复审。
 
  (五)面试
 
  1.拟聘用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考察
 
  1. 拟聘用人选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工作由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包括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3. 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自主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服务协议。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审核(考试)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咨询电话
 
  2024年9月2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0476--2245887。
 
 
 
 
  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巴林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为“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巴林左旗核增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准备开展2024年度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人员20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即1988年8月31日(不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不含)前(包括《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户籍、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地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l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两种方式:
 
  a: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2,进行注册报名。
 
  b: 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招录云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00-- 9月22日11: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00。报名初审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本(应聘人员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者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要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
 
  4.笔试试卷为医疗类型试卷,满分为100分。
 
  5.笔试地点:考点设置在巴林左旗,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10.本次笔试开考比例1:2。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上线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因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放弃或未通过导致出现空缺的,可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 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内容为基础卫生专业技能测试(口答),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面试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 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相关动态。
 
  九、咨询电话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巴林左旗人民医院 04767882536-8010
 
 
  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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