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郯城县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郯城县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人员需具有郯城县常住户口;
 
  9.聘用人员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的社区;
 
  10.具备考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考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聘计划
 
  全县计划考聘20人,工作地点为郯城街道各城市社区。招考岗位共设A、B、C、D、E五类岗位。
 
  2024年郯城县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面试时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缴费和打印有关资料。通过网上初审的,在2024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或报名系统查阅,因查阅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对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务必手写签名)。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党员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7.有社工资格证等情况的需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政治经济理论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录用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考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郯城街道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岗位在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社区。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要求执行,起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执行。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郯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考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考聘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考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9—6112008
 
  附件:
 
 
 
  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山东临沂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3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郯城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学科教学水平,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4年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拟招聘紧缺学科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学校实际制定,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优秀毕业生;对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其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士(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录见附件2);对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其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士,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科与招聘计划的岗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招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生招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6.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符合招聘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00:00—5日24:00。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如实填写、提交《2024年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PDF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报名岗位”格式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rsk6903@163.com。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报名点“收到”邮件回复,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39-6226309(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将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通过邮箱查看审核结果。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时间:9月7日-8日(9:00-12:00,14:00-17:30)。
 
  现场资格审查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9月9日12:00。
 
  地点: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郯城县东城新区师郯路东首,6712房间)。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2024年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两张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
 
  8.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县教体局组织初试,初试办法另行通知,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226309
 
  监督电话:0539-2873327
 
  附件: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

2024年山东临沂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40人简章

为全力保障全县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由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消防救援部门从社会上招聘录用,主要从事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工资待遇由政府统一保障,按月发放,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消防战斗员32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消防通讯员4名,以上招录人员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较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三)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能接受夜间工作。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消防专业人员和退役军人。

1、战斗员岗位条件(32人)

(1)年龄18-26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本科(专科)学历、体育专业特长和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并优先录用。

2、驾驶员岗位条件(4人)

(1)年龄21-30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须持B2型车辆以上驾驶证,具备1年以上大型车辆驾驶经验;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3、通讯员岗位条件(4人)

(1)年龄21-3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必须具备文字编辑、表格制作、网络维护、影视拍摄、视频剪辑,有线、无线通信保障等能力和相关经验;

(3)有消防通信相关岗位经验或取得计算机、通信、网络相关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经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存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老赖”及涉及诸多纠纷的;

6.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通过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考核、面试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招收单位: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1)报名地址:郯子公园消防救援站(郯东路75号)

联系人:郑海涛(站长)18866990119

(2)报名地址:团结路消防救援站(开发区团结路西首)

联系人:陈宽亚(指导员)15969720722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

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 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自行到三甲级及以上正规医院进行检查。

(三)体能考核

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安排。

(四)面试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入围人员统一参加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方面的心理素质及能力表现等。

五、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3000元/月。入职后基础月薪不低于4300元(含五险一金),按月定期发放,逐年增加薪资档次,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险。

(二)担任班长、副班长、通信员、驾驶员等岗位人员每月分别发放岗位补贴300元、200元、200元、500元。

(三)训练考核、比武竞赛成绩优异的,发放绩效奖金。

(四)单位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

(五)每月带薪休假不少于6天,并根据实际表现及调休规定可适当延长。

六、特别须知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全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此次招录只接受本人报名,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山东临沂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40人简章

为全力保障全县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由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消防救援部门从社会上招聘录用,主要从事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工资待遇由政府统一保障,按月发放,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消防战斗员32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消防通讯员4名,以上招录人员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较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三)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能接受夜间工作。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消防专业人员和退役军人。

1、战斗员岗位条件(32人)

(1)年龄18-26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本科(专科)学历、体育专业特长和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并优先录用。

2、驾驶员岗位条件(4人)

(1)年龄21-30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须持B2型车辆以上驾驶证,具备1年以上大型车辆驾驶经验;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3、通讯员岗位条件(4人)

(1)年龄21-3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必须具备文字编辑、表格制作、网络维护、影视拍摄、视频剪辑,有线、无线通信保障等能力和相关经验;

(3)有消防通信相关岗位经验或取得计算机、通信、网络相关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经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存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老赖”及涉及诸多纠纷的;

6.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通过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考核、面试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招收单位: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1)报名地址:郯子公园消防救援站(郯东路75号)

联系人:郑海涛(站长)18866990119

(2)报名地址:团结路消防救援站(开发区团结路西首)

联系人:陈宽亚(指导员)15969720722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

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 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自行到三甲级及以上正规医院进行检查。

(三)体能考核

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安排。

(四)面试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入围人员统一参加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方面的心理素质及能力表现等。

五、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3000元/月。入职后基础月薪不低于4300元(含五险一金),按月定期发放,逐年增加薪资档次,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险。

(二)担任班长、副班长、通信员、驾驶员等岗位人员每月分别发放岗位补贴300元、200元、200元、500元。

(三)训练考核、比武竞赛成绩优异的,发放绩效奖金。

(四)单位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

(五)每月带薪休假不少于6天,并根据实际表现及调休规定可适当延长。

六、特别须知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全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此次招录只接受本人报名,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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