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招聘非编科研助理岗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肥料技术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科研助理)工作人员1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科研工作,有从事农业资源环境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优先考虑。
 
  二 岗位主要工作
 
  1.协助完成课题设施及露地蔬菜试验布置、样品采集、测试与数据分析等工作;
 
  2.参与施肥技术的应用、推广与观摩培训;
 
  3.协助完成项目总结与验收材料准备等工作;
 
  4.完成研究室负责人交代的其他事务。
 
  三 招聘程序
 
  1.申请:将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有关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至liruonan2004@163.com抄送wangliying5@163.com;简历提交截止至2024年9月5日。
 
  2.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通知面试;面试后,将对有关人选进行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3. 待遇: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经劳务派遣公司正式聘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非编)。具体待遇根据应聘者条件,按本所和本研究室聘用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若楠
 
  联系电话:0311-8765215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98号(和平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
 
  工作地点: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

2024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选聘8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6个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本次招聘单位为谷子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研究所、旱作农业研究所、滨海农业研究所共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面向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开展农业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展技术经济、产业经济和区域农业发展研究,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创新,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研究项目,承担其他委托研究工作,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农业技术、政策咨询建议,开展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以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农林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我院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拟选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博士5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农业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大量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需求量较大,当前我院高层次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工作水平,满足科研工作需求,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拟选聘5名博士研究生。
 
  我院部分岗位招聘博士困难,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因此,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拟选聘优秀硕士研究生3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hebnky.com/)、相关农业大学、科研院所或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选择符合该岗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将《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发表论文等有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220905978@qq.com邮箱,电话:0311-87652234。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工作由院人事工作部具体组织,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测评小组由招聘单位领导、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或9人,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测评小组组长,遇特殊情况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测评小组组长时,由院人事工作部指定。测评工作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论文著作等情况,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测评结束后,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计算平均分作为测评成绩,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对象;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由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推荐情况记录在册。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工作部或招聘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hebnky.com/)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234(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工作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2023(省农林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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