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等11家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30个岗位11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8∶00——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5日8∶00至2024年9月16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并与招聘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9月25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9∶00至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4∶30至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考生是否达到合格线,以考生笔试成绩裸分判定;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满分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面试: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六、考核与体检
 
  (一)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正式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本次招聘专业条件设置均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网站,了解报名、考试要求
 
  2.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3.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联系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电话:0591—87077332。
 
  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0591—87850903 冯先生
 
  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0595—87777138 林先生
 
  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1-87501565 廖女士
 
  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2-7390039 易先生
 
  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6-2180254 游先生
 
  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5-36741094 林女士
 
  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8-8527025 沈先生
 
  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4-7966638 许女士
 
  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9-5613220 罗女士
 
  省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7-2753777 陈先生
 
  省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3-2989790 黄先生
 
  报名、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督电话:0591—87077021。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电话:0591—8707824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等11家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30个岗位11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8∶00——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5日8∶00至2024年9月16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并与招聘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9月25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9∶00至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4∶30至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考生是否达到合格线,以考生笔试成绩裸分判定;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满分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面试: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六、考核与体检
 
  (一)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正式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本次招聘专业条件设置均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网站,了解报名、考试要求
 
  2.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3.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联系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电话:0591—87077332。
 
  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0591—87850903 冯先生
 
  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0595—87777138 林先生
 
  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1-87501565 廖女士
 
  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2-7390039 易先生
 
  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6-2180254 游先生
 
  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5-36741094 林女士
 
  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8-8527025 沈先生
 
  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4-7966638 许女士
 
  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9-5613220 罗女士
 
  省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7-2753777 陈先生
 
  省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3-2989790 黄先生
 
  报名、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督电话:0591—87077021。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电话:0591—8707824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省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等11家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30个岗位11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8∶00——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5日8∶00至2024年9月16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并与招聘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9月25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9∶00至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4∶30至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考生是否达到合格线,以考生笔试成绩裸分判定;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满分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面试: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六、考核与体检
 
  (一)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正式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本次招聘专业条件设置均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网站,了解报名、考试要求
 
  2.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3.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联系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电话:0591—87077332。
 
  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0591—87850903 冯先生
 
  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0595—87777138 林先生
 
  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1-87501565 廖女士
 
  省厦门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2-7390039 易先生
 
  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6-2180254 游先生
 
  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5-36741094 林女士
 
  省三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8-8527025 沈先生
 
  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4-7966638 许女士
 
  省南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9-5613220 罗女士
 
  省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7-2753777 陈先生
 
  省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0593-2989790 黄先生
 
  报名、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督电话:0591—87077021。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电话:0591—8707824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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