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招聘见习生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19年招聘见习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赣州市招聘见习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岗1名、业务岗1名,所有岗位均为见习岗,期限一年,期间不签定劳动合同,签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1、综合岗: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有一定的写作功底,中文类相关专业优先。
业务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金融相关专业,有金融、保险或类金融机构的从业经历者优先,以上岗位如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2、报名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毕业证、)。
3、沟通协调能力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所在科室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从未在其他单位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三、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规定的待遇发放,并为见习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按要求下载并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相关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zjjkfqjrj@163.com,合则约见。
现场报名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等证件材料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211)报名应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797-8682639,18296693369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19年5月8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9人公告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区党群工作部抄告,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一)6名、员岗位(二)3名(侦查岗,适合男性),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要求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或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院工作,但己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考生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报名表、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地址:赣州经开区金岭西路69号)302室报名及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占60%)、书面表达(占20%)及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20%)。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2:1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1.经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97—8681682、8681680(传真)。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墓区管理7人公告
因墓区管理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墓区管理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管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事业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形象气质良好。
5.具有墓区管理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原定于2019年9月2日-9月6日,由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将报名时间重新调整:2019年9月9日-9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社会事务管理局110A办公室。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联系人:林强 联系电话:0797-8375319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下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4.如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http://gzjkq.ganzhou.gov.cn/)发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二)面试
由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等额人数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及政审
经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在相应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政审主要审查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8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赣州市开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一)审查: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及身体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
(三)岗位要求:所有受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从事过相关消防工作、退伍军人和持B2以上驾驶证优先。
(四)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日常灭火、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 5月 7 日 至 5 月 14 日(共 7 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请自行从附件下载“情况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统一发至906012647@qq.com邮箱。现场报名请自行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赣州开发区金潭大道与纬一路交叉路口,劲嘉山与城旁)填写表格报名。
六、考核
1、体能测试
1500米跑(8分钟内完成算合格)、1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 。成绩取4个项目平均分,总分100分。
2、笔试
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
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四楼中队学习室。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先进行自我介绍2分钟,再由考官提问3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入队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4、考核时间:考核前两天通知。
七、政审
按应聘者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按招兵条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岗位业务知识、伍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时间及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具体根据队员执勤时间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试用期给予1800元生活费,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根据绩效考评和出警勤务结算工资。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逐年提高待遇。
2、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免费按部队标准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4、其余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赣州市相关规定实施。
5、管理: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其他时间按执勤人员比例进行夜间和周末轮休。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政策咨询电话:黄飞:139797779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