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各方优秀人才投身吉水社会事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我县拟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报考对象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国办发[2002]35号规定: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8月15日以前须提供毕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8月15日以前提供。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报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于2019年6月27日前发至jsrsjsyg@qq.com。
报名材料:《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成绩证明)、证明材料等,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2室(城北洪先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方式:报考教师者面试为无生试讲,报考其他岗位者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入编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
五、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符合吉水县《关于实施“吉水英才”计划的意见》(吉水县发〔2018〕14号)(附件4)人才类别的,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
六、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2、咨询电话:0796-7108083(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2019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3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19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 40-47周岁女性,学历不限。
2.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已办理或符合失业登记人员。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15室)。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叶黎云
咨询电话: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9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岗位
1.遴选单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5年以上”是指必须满5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详见《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及《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方有效。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8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加试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面试分高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2.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行考察。
3.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4.补充说明: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闱体检。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5年方可报考(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安置)。
2.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未满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例如:2014年11月1日(含)后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5.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6.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2019年吉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1.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9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19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各岗位具体年龄上限要求以公告职位明确的年龄要求为准(截止公告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吉安市户籍或吉安生源优先;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专业资质、适应夜班;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
6.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色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告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可以核减相应招聘计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安局人事处(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8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另需提交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吉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试行)》、《公安机关人民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1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待定
3.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三项。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20日
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4.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按报考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岗位不足面试开考比例,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25日
面试地点:待定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要求,体检费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从报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录用要求。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为1800元,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辅警,月工资为3000元左右(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办理的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险费用)。
五、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96-8220379、0796-8216446、0796-821656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