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教师150名公告

  

2019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吉州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区和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150人。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中专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

  
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在我区一直从事幼教工作5年及以上,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区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8月7日)

  
招聘信息在吉州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15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体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④就业报到证;⑤《吉州区2019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⑥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含信息表上的照片)。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语言(40分)、美术(40分)、钢琴(2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具体要求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3分钟以内);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3分钟内完成);

  
钢琴:自备钢琴曲一首(3分钟内完成)。

  
报名人数在200名以内,每项面试内容3分钟内完成,报名人数在200名以上,每项面试内容2分钟内完成。

  
3.面试时间:2019年8月19日。

  
4.面试地点:吉州区保育院。

  
5.面试流程:考生于规定的面试日期当日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的候考室(休息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的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单由考生自我保管。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有效证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按报名总数的90%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吉州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8月24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分配名额为:吉州区保育院10名;吉州区保育院五里分院15名;吉州区保育院城建分院24名;吉州区保育院恒泰分院24名;村级幼儿园77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应聘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待遇。

  
(2)聘用期间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9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xlsx

  


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7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景德镇高新区招聘5人公告

  

景德镇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提升高新区后勤服务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和规范后勤服务管理职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2、招聘岗位及名额:财务1名:会计专业,并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书,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接待人员2名;讲解员1名;综合事务人员1名:需持有B1及以上的驾驶证,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应聘条件:专业:除财务岗位具备会计专业,其他岗位不限;学历:本科及以上(有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至大专);年龄:25-35周岁,形象气质佳。以上岗位人员均要求持有C1驾驶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有相关接待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考试方式:开考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名额比例1:3后即组织开展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与结构面试相结合,成绩采取综合考评方式,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取前五名进入考核试用。

  

  5、薪资待遇:考核通过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区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6、报名时间:8月6日-8月12日

  

  7、报名地点: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8、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驾驶证、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张陈婷 垂询电话:0798—8381961; 联系人:童邓学 垂询电话: 0798—8338712(区后勤服务办公室)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8月6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岗位

  

  1.遴选单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5年以上”是指必须满5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详见《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及《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方有效。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8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加试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面试分高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2.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行考察。

  

  3.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4.补充说明: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闱体检。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5年方可报考(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安置)。

  

  2.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未满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例如:2014年11月1日(含)后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5.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6.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2019年吉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1.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

  

吉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吉安市全市范围内(吉安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

  
1.综合岗1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6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或中文类专业,具备基本的办公知识和技能。

  
三、聘用人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3.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有进取精神,肯吃苦耐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人员待遇

  
基本工资福利3500元/月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午餐补贴等),差旅费据实报销。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至市政府金融办综合科(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D座15楼1522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3.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集体研究筛选后确定面试名单,并将另行电话通知本人。如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行考察,视考察情况予以试用,不再组织考试;

  
4.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1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5.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则进入聘用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若出现体检或试用不合格、试用人员主动离岗的情形,依次选择考试成绩排后者补录。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晓花,联系电话:0796—8231078

  
附件:吉安市政府金融办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吉安市政府金融办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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