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招聘10人公告

  

2019年江西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实我局干部职工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以下简称“环境监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环境监管员共计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环境工程、化工、法学、文秘专业毕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3.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实验室检测工作经历优先;

  
4.具有金溪县户籍;

  
5.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6.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7.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27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14:30—17:30;

  
报名地点: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4-5259032。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五、面试

  
1.面试由招聘办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和政审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

  
2.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3.政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4.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顺延递补。

  
七、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环境监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一年一签。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每月。

  
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2200元每月,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其他待遇与单位已聘用的临时人员同等。

  
九、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59032、0794-5298002。

  
监督电话:0794-5259151。

  
附件1:《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十名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的公告(3)(2)(1).doc

  

2019年江西抚州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34人公告

  

  

2019年上半年抚州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短缺专业人才公告(一)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以及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委党校、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等共14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34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专业对口、需求结合原则;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此次引进的单位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立医院、市中医院、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委党校、抚州广播电视大学,拟引进对象详见《抚州市201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即已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组织商议确定。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201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及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限发一份邮件。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3、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低于1:2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计划调减按照不足1个计划不调减的原则进行并公布。

  
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5日17:00止。考生在测试前三天内,携带三张同底1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分批通知)。

  
5、报名邮箱:fzrsjsck@163.com(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测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引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五、测评

  
1、测评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测评形式结合岗位实际,其中医疗卫生岗位为专业面试、教学岗位为说课、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六、递补

  
1、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每个环节操作中按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对通过2019年上半年市直人才引进并已聘用的人员,在当年度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核

  
1、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新引进人员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无工作经历者实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的3个月内,用人单位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5751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94-8222370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94-7058190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94-8737766

  
市委党校人事科:0794-7810503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处:0794-8234092

  
2、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794-8282020

  
附件:

  
1、抚州市201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岗位表.xls

  
2、专业目录.zip

  
3、抚州市201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2日

  

2019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49人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抚州临川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9人。分为三个岗位。其中岗位一为研究生岗,招聘计划数10名;岗位二为男性岗,招聘计划数16名;岗位三为综合岗,招聘计划数23名。

  
岗位一免笔试。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岗位一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二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空出的计划数一并顺延至岗位三。岗位三若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后至2001年3月31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临川区辖区内非农户籍的(含高新区及东临新区原三个乡镇、一个垦殖场),户口时间截止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临川户籍满一年以上)。②户籍不在临川区辖区内非农户籍的,但在临川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居住至今)。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非农户籍的,但在临川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4、岗位其他条件。报考岗位一要求硕士研究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19届及以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临川区政府网《中国临川》、临川发布等发布招聘公告。后续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

  
(二)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通过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据实填写表格、上传电子照片、学历证书。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0:00至4月15日17:00。

  
报名成功者,在线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准时参加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或者顺延招聘人数,调减或顺延的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报名入口: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1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等党务知识、时事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等。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加主观题。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至4月26日24:00。准考证通过报名系统相关栏目处打印。

  
3.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另外,报考岗位一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设置的招聘岗位人数,则报名人员免面试,直接入闱体检;若报名人数多于设置的招聘岗位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报名岗位一面试落选的考生,以面试成绩参与到报名其他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排名中,竞争其他岗位的入闱名额。面试成绩排位在最终实招人数前面的,直接入闱体检。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若因同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因考生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如不服从安排作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聘资格。考生一经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录用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辞退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并且五年内不准参加“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试。

  
录用考生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参加社区选举,当选后方可上岗。

  
四、岗位待遇

  
如候选人当选、一经聘用后,按照现行标准享受抚州市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委员待遇(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人员月薪酬3800至4330元左右,并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及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五、其他

  
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名单等,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在临川区政府网《中国临川》上发布,敬请各位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民政局0794-8420491、7825012

  
监督电话:临川区纪委监委0794-8441710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91206

  


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2019年江西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临时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抚州市水利局编外聘用人员义务,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纪律;

  

  3、在法定劳动年龄段以内;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6、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报名条件

  

  1、堤防排涝站管理岗1人,要求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机械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2、办公室管理岗1人,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能接受防汛值晚班和加班安排。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聘用与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1500元/月(提供早餐、中餐)。

  

  (二)正式聘任后:

  

  1、基本工资(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编外聘用人员薪酬视岗位类别和学历确定,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不高于2500元/月,大专学历基本工资不高于2300元/月。基本工资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活水平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2、绩效工资(含通讯费)

  

  根据工作现实表现,每月底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局办公室、计财科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本科学历考核优秀者发放绩效工资560元,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460元;大专学历考核优秀者发放绩效工资460元,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360元。

  

  (三)考核

  

  每月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对考核结果表现差的聘用人员,单位有权随时予以解聘。主动辞职和被解聘人员不予补发工资等费用。

  

  (四)附则

  

  编外聘用人员参加党、团和工会活动,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和个人简历到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3、报名地址: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办公室(智慧抚河三楼)。

  

  联系人:李文臻、许永红

  

  联系电话:0794-8262262 13979481156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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