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第二批硕士研究生41人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1名,现将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8270637588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1月5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政审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完成《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上编,待遇按国家政策实行。

  点击下载>>>

  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docx

  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docx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9日

2019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第二批硕士研究生41人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1名,现将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8270637588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1月5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政审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完成《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上编,待遇按国家政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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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docx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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