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二、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二)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财经类专业毕业;
(四)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五)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选调资格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与本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的,或具有其他《公务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2.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造假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等行为的;干部人事档案未达到组织部门转递标准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近3年内公务员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9.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公开选调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非工作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zqfy6@163.com)。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老虎江路),联系电话:8328919。
4.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现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告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肃追责。
5.资格审查。
由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考察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调入。公示期届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二、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二)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财经类专业毕业;
(四)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五)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选调资格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与本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的,或具有其他《公务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2.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造假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等行为的;干部人事档案未达到组织部门转递标准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等不良嗜好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近3年内公务员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9.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公开选调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非工作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zqfy6@163.com)。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部(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老虎江路),联系电话:8328919。
4.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现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告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肃追责。
5.资格审查。
由吉州区人民法院部对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考察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调入。公示期届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