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麻醉、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麻醉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其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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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岗
|
K01
|
47
|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2
|
检验岗
|
D01
|
3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合计
|
50
|
面向社会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
A01
|
7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
县人民医院3名
|
2
|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
A02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3
|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
A03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同时须有三级医院内窥镜进修学习经历。
|
|
4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
|
A04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5
|
县直医院麻醉医师岗
|
A05
|
2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妇幼保健院1名
|
6
|
县第三人民医院麻醉医生生岗
|
A06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7
|
县直医院影像医师岗
|
A07
|
4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影像方向)、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放射诊断医师岗各1名、
|
8
|
县第三人民医院影像
|
A08
|
3
|
临床医学(影像方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9
|
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医师岗
|
A09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0
|
县人民医院病理医师岗
|
A10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1
|
县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岗
|
B01
|
1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2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
|
B02
|
3
|
中医学、针炙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13
|
县妇幼保健院康复技师岗
|
C01
|
1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康复技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4
|
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岗
|
D02
|
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检验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5
|
县第三人民医院检验岗
|
D03
|
4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6
|
县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1
|
1
|
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7
|
县第三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2
|
5
|
药学及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8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药岗
|
E03
|
2
|
中药学及中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9
|
县第三人民医院计算机岗
|
F0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
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0
|
会计岗
|
G01
|
3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1名;
县第三人民医院1名
|
|
21
|
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岗
|
H01
|
2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2名(院感科、公卫科各1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
22
|
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生岗
|
H02
|
10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3
|
县人民医院病案室岗
|
I01
|
2
|
临床医学、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24
|
县人民医院总务岗
|
J01
|
1
|
土木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负责基建等工作,适合男性。
|
|
25
|
县直医院护理岗
|
K02
|
18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高中起点)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10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26
|
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岗
|
K03
|
20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合计
|
100
|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须自录用后在派驻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根据县第三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吉安县2022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
|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其他
|
||||||||
家庭地址
|
QQ或微信号
|
|||||||
现工作单位
|
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
加分分值
|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
个人简历(从全日制最高学历开始填写)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所在单位 意见 (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人员不用填写)
|
工作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院长签字: 年月日
|
|||||||
资格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
注:报考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的人员工作年限由单位盖章,院长签字,如弄虚作假,审核不实,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不作弊。
报考人承诺(签名):
附件3:吉安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序号 (与报名表一致)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连续工作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
连续工作
|
加分
|
合计
|
注:1、电子版从信息报送任务上报。
2、本表分护理、检验人员两类分别汇总。
3、满1年加0.25分,5分封顶。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万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单位计划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1.万安县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基层工作满5周年服务期限;科级干部不能报考。
2.县内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包括教体、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其中: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必须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县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满试用期即可报名。按照身份与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报考时只能选择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职位。通过绿色通道等调动方式回县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专业不限。
9.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比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工作经历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行政中心1008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705291,联系人肖声茂);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2022年度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县外在编在岗人员必须经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须提供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干部需要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考试报名分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等三类职位。(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为同一类职位)。报考单位事业的,报名时不分具体单位和具体职位。笔试、面试之后,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单位。如果有放弃岗位的,则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分数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6.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若达不到人数要求,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因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根据职位计划数,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个职位的人选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人选,按职位总计划数再增加5人的名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人员递补。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情况。
当选调职位面试前出现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 5839805;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10355,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2022年度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71人公告
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安全、健康优质发展,根据《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71人)
1.城南幼儿园:17名;
2.全县各公办幼儿园12所(县幼儿园20名、水边幼儿园6名、巴邱幼儿园10名和其他9个乡镇中心幼儿园18名)5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
2.招聘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2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学前教育及以上书;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③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上午8:00--6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峡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水边镇玉峡大道59号)
3.报名材料。考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证书;
(2)书;
(3)户口簿及身份证。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 7月 9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三)面试
1.时间:2022年7月13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等,采取10分钟才艺展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按招聘计划1:1.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优先。
2.体检和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教体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高分至低分选岗派遣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2.成绩折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多个面试室考生面试最后成绩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布的修正系数公式计算。计算公式: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上式中的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即谓修正系数。
3.有关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招聘计划的1:1.2确定。如未达到1:1.2面试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总分成绩不低于65分进入体检考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峡江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7187911、15216237858。
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
非在编专任教师领导小组(代)
2022年6月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吉州区2022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吉州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2022年第二批政府专职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10名,均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10月1日-2004年10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四)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优先考虑。
(五)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厨师、水电维修(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部队退役士兵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且体能考核成绩可以达全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10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719637569@qq.com;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吉州区人民路51号)。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扫描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电子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10月中旬,地点位于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考核标准见附件2。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面试
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程序:先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地点: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队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集中参加由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后表现良好、考核合同者可续签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在吉州区辖区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二)工资福利。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三)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96-8231119
附件:
1.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吉州区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