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补充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补充招聘4名高中教师和3名初中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通过引进人才方式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称《计划表》)为准;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属于2024年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8日18:00。现场报名不包括周末和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2.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网络报名请扫描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专用邮箱:jxxjszp@163.com   。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9日12:00。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当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4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4人,则需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的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中学教师岗位采取无学生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两部分:一是无学生试教占60%,二是乒乓球专项技能测试占40%,乒乓球专项技能测试按照广西普通高考乒乓球项目的测试办法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聘请县外异地考官7人组成,其中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为4名,异地考官为3名,异地考官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上发布。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岗位专项技能测试单项成绩要达到24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七)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党建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公示;招聘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补充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补充招聘4名高中教师和3名初中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通过引进人才方式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称《计划表》)为准;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属于2024年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8日18:00。现场报名不包括周末和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2.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网络报名请扫描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专用邮箱:jxxjszp@163.com   。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9日12:00。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当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4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4人,则需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的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中学教师岗位采取无学生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两部分:一是无学生试教占60%,二是乒乓球专项技能测试占40%,乒乓球专项技能测试按照广西普通高考乒乓球项目的测试办法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聘请县外异地考官7人组成,其中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为4名,异地考官为3名,异地考官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上发布。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岗位专项技能测试单项成绩要达到24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七)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党建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公示;招聘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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