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招聘学校足球教师5人公告

  
 
  为推进安新足球事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加强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平等竞争、择优录用、聘用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德才兼备。
 
  二、招聘条件、待遇、岗位、人数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足球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持有C级及以上足球教练员证书;
 
  5.持有足球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代表省级以上一线球队参加过由体育部门组织的正式赛事;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持有B级及以上足球教练员证或足球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具有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驳回简历重新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00前;
 
  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
 
  技术咨询电话:0312-5619951
 
  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06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30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练员资格证书;③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报名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量。
 
  (二)笔试
 
  1.准考证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一般理论知识、教材教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包括现场陈述、试讲、技能测试三个部分,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教练员资格证书级别较高者、足球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出生时间较晚者。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八)递补
 
  组织考察、体检等原因或其他情形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新区党群工作部履行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招聘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
 


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雄县招聘教师190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雄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5.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历史、政治、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道法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口齿清楚,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学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人员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并至今一直在一线教学岗位(从发布公告之日往前推算3年)。需提供证明材料:与任教学校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历史、政治、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语文、道法教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数学、科学教师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雄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通过雄县人民政府网(www.xiong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xx2024jy.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12: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征求本人意见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23日9:00至17:00到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县雄州路481号雄县政府综合楼七楼719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结束后3日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4.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5.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6.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提供的,后果自负。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8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0日。
 
  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出生时间较晚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监督举报电话:0312-5730432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35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
 
 
  2024年7月13日


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雄县招聘教师190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雄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5.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历史、政治、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道法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口齿清楚,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学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人员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并至今一直在一线教学岗位(从发布公告之日往前推算3年)。需提供证明材料:与任教学校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历史、政治、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语文、道法教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数学、科学教师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雄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通过雄县人民政府网(www.xiong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xx2024jy.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12: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征求本人意见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23日9:00至17:00到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县雄州路481号雄县政府综合楼七楼719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结束后3日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4.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5.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6.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提供的,后果自负。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8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0日。
 
  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出生时间较晚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监督举报电话:0312-5730432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35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
 
 
  2024年7月13日


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选聘高中骨干教师28人公告

  
 
  为促进雄安新区安新县高中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雄安新区安新县面向全国选聘高中骨干教师28名,详见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选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5.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在河北省高中名校任教取得高考优异成绩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在河北省高中名校任教取得高考优异成绩的放宽至40周岁。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
 
  3.被开除党、团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驳回简历重新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00前;
 
  2.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③学科骨干教师证、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
 
  咨询电话:0312-5321016    0312-5306216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30
 
  监督电话:0312-5321215
 
  (二)简历筛选
 
  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依据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比选人选。选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包括:①安新县面向全国选聘高中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请完整提供);⑤有工作经验考生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面谈比选前一天携带至安新县。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面谈比选
 
  采取体操式计分的方法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现场陈述占40%、试讲占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谈比选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核方式,对选聘人选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分岗位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
 
  (七)递补
 
  因组织考察、体检等原因或其他情形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面谈比选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新区党群工作部履行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和待遇
 
  1.纳入安新县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2.每月享受1500元的住房补贴(享受期限5年);
 
  3.享受工作和生活补助(享受期限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4.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程序报上级业务部门后重新确认保留,纳入安新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5.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6.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申领后,按持卡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教师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从报名开始到选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选聘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聘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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