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五中学选调教师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第十五中学拟公开考核选调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名额:音乐教师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四川省公益一类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证书;
4.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5年内有师德失范违纪违规记录的;
6.省属公费师范生尚在服务期内的或2018年及以后入学违约不满5年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 7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应聘者于2024年7月29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913535933@qq.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需提交《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扫描件,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X初审资料)。资格初审结果7月31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次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未形成竞争取消选调岗位。
4.资格复审:考核当天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线上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收取复印件一套。
(三)考核
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教学试讲,时长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于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未按时提供同意材料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内江市第十五中学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递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内江市第十五中学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
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五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080225983(柳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55336(内江市第十五中学)
0832—2107529(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内江市第十五中学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