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招聘教师164人公告
为保证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二)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户籍要求
限辽宁省葫芦岛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五)学习经历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不得应聘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连山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其他县(市)、区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限制报考;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八)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九)2024届应届毕业、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学信网学籍查询验证报告;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6)和《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凭证》(可提供在社保APP查询截图的纸质版),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统一发布,详见(附件1)。后续通知类事项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 2024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请按报名时间报考,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实验中学,东城北路(连山区教育局东侧),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底色无要求;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以上证件,否则不予聘用(职业教育中心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电气运行控制专业教师岗位报名时可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4)《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整理好,统一上交。
5.联系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连山区教育局人事股0429-3329015
报名咨询电话:连山区人社局考试中心0429-2122321
6.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应聘人员报名审核合格后需现场使用移动支付方式。
7.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
不到开考比例2:1时,低于2:1比例的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报考已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有变化的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和聘用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职业教育中心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电气运行控制专业教师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2.笔试的地点、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信息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面试1:2(含)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连山区人社局、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本人查询页面,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2024年上半年认证的,此项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内容
(1)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时间为15分钟。
(2)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语文或数学科目中的一门(科目由考生自选)。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五大领域课程内容(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对应学科课程内容。
(3)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除讲一节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特长展示”内容由考生本人自行确定。所有展示可以自带教具,如需伴奏考生自备伴奏设备(不得穿戴具有明显标记的服装)。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除讲一节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可以自带教具、服装,如需伴奏考生自备伴奏设备(不得穿戴具有明显标记的服装);另外还需进行边弹边唱展示(曲目现场抽取)时间为5分钟,考场备有钢琴。
(5)报考职业教育中心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电气运行控制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除讲一节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面试评委:外聘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师担任。
3.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90分+特长展示10分。
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60分+特长展示20分+边弹边唱20分。
报考职业教育中心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电气运行控制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40分+实际操作60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后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学历高且学位高者进入体检,如果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且有同等学历学位情况下,师范类毕业生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如有考生自愿弃权,由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单位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学校报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的报考人员在被聘用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城内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许交流、借出。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辽人社函[2019]251号)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学科)指导目录。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连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单位及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连山区教育局人事股0429-3329015
报名咨询电话:连山区人社局考试中心0429-2122321
连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辽宁葫芦岛兴城市南一小学遴选教师20人公告
南一小学邴家校区将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办学品质,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城市南一小学的实际情况,经兴城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辽宁省为南一小学公开遴选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辽宁省内(除葫芦岛市市直、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绥中县、建昌县、杨杖子开发区以外)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兴城市各小学教师在现任教学校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参加遴选。
三、遴选岗位及人数
为兴城市南一小学遴选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符合遴选岗位的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案在查的;
2.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有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岗位条件
1.教龄要求。
连续5年以上在遴选学科岗位上工作的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2.年龄要求。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
3.学历要求。
班主任、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科技教师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兴城域内报名教师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科学、心理健康教师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学科要求。
现任教学科与遴选岗位相同。
5.业绩要求。
参加遴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荣誉之二:
(1)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综合荣誉)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2)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或学科带头人;
(3)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大赛中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地市级优质课教师;
以上荣誉除第1条外其他3条必须是在本岗位近五年内取得的,且荣誉内容与报考学科相同。
五、遴选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以下渠道报名:
渠道一:考试报名网站(https://edu.xc-zhcs.com)进行报名。
渠道二:“兴易通”微信小程序首页,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时至2024年7月10日16时。请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数比例不足10:1,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数比例超过10:1,采取“四优先”的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确定:即①地市级优质课者优先;②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大赛中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优先;③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综合荣誉)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者优先;④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或学科带头人者优先。
如以上均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兴城市南一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页);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上传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7)相关荣誉证书;
(8)现任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加盖任教学校、主管部门公章、领导签字);
(9)现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时间及任教学科证明原件(任教学校公章及主要领导签字);
(10)现任教学校主管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证明材料原件(主管部门党组盖章)。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https://edu.xc-zhcs.com网站或者在“兴易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报名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资格初审
兴城市教育局会同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审查小组,报名时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及面试相关通知将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微型课试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教具自备。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3.面试内容为遴选学科课程,详情见面试通知。
4.本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在合格分数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微型课的方式予以确定。
5.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人事档案,送交到兴城市教育局人事科。兴城市教育局、兴城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共同成立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报名时确定面试人员的“四优先”原则,予以递补。如再相同时,则采取加试微型课的方式予以确定。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被考察人员。
(八)考察
用人单位到被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兴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暂行)的通知》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兴城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原职称资格保留不变,在受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遴选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名过程中,参加遴选教师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做到遴选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遴选人员面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遴选人员,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遴选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遴选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者自报名至到岗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本公告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研究决定权在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0429-5332013
附件:
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兴城市教育局代章)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