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70人公告
为巩固和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师资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学校选调在职在编专任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县外选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小组组长由浦北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面向县外选调日常工作。
二、选调岗位职数
详见《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选调人员须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优良的在职在编教师。
2.申请选调人员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3.学历要求:(1)高中岗位:申请选调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师范大学本科或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综合类大学及以上毕业生(须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院校限制),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大类相同;聘任为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第一学历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初中、小学岗位:申请选调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4.申请选调的教师具备选调岗位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并实际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申请选调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聘任为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选调:
1.有违法违纪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所列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6.截至2024年7月31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和全科教师。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选岗、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4年7月23日在“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30日(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浦北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报名程序:报考人下载填写附件2《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计划表》按照学科岗位进行现场报名,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试教、考核、考察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1份。
(6)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等文件或证书:证书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文件交复印件1份(如有)。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号排列进行顺号装订,其他材料(各种获奖证书及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必须于报名时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交。
(三)试教
1.试教对象:现场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
2.试教时间:待定。
3.试教地点:待定。
4.试教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和教材教法。
5.试教方式: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试讲时间为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试讲前设6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
6.试教分值:试教总分为100分,各学科划定试教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教成绩低于75分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通过“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
1.选调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试教成绩合格人员,按总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选调学科岗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由浦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本人放弃体检或因本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岗位可顺延递补。
(五)考察及拟调人员公示
由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进入考察的教师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个人档案等考察材料,无法提供个人档案或考察中存在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结果合格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通过“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选岗调动
1.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2.选调人员入编后,根据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参加竞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
(1)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3)因拟选调人员原所在地人社部门未回复同意调动函的。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涉及选调对象的一律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六、本方案由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77-8212919(浦北县教育局人事股)
浦北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高校专场招聘幼儿园教师273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完成高中、幼儿园教育普及的需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的相关精神,2024年浦北县计划赴高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3名(岗位以招聘现场公布为准)。为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园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小学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资格审查按《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的岗位要求进行,其中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用试教和答辩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素养测试一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学科知识(报考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教师岗位的统一为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赋分100分。
3.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考试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的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教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3.试教内容
现行高一各学科上册、八年级各学科上册、5年级各学科上册、幼儿园主题式课程。
三、招聘时间及岗位
本次招聘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确切岗位以招聘现场公布为准。
四、招聘流程
有意向报考浦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请注意《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间安排表》(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考试场次参加。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材料。
五、考核、体检
经考试程序后,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经考试程序后,被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核、体检工作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浦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中共浦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教师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招聘,幼儿园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使用聘用教师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事业编制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联系方式
(一)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7-8212919,联系人:张梁敏。
(二)监督电话:0777-82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