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中共湖口县委宣传部2022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湖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性质
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湖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调职位、职数及要求等见《2022年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选调范围
在全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岗位工作,善于业务工作,乐于奉献;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7月1日,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其他委培生未满服务年限的;
2.高中教师及入职工作未满一年时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2年9月1日—9月9日在湖口县政府网、湖口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共3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报名地点:湖口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六楼东6—02室)
3.联系电话:0792—6332172
4.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由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共同审查把关。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并提交编办开具的《江西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以及所在单位(含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填写《2022年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大于30人时,则需笔试后,再进入面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湖口县政府网、湖口发布微信公众号)。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等综合能力素质,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2)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按照实际人数选调;面试比例为1:1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则取消拟入闱资格,同时相应削减该选调岗位计划。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选调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湖口县政府网、湖口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湖口县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的,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聘用到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湖口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新的岗位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严格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及时登录湖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看考试各项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申请选调人员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792-6380629(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92-6332172(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六)本方案由湖口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湖口县委宣传部
2022年9月1日
附件1:2022年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2年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湖口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招聘4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_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为实现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社区专职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1、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33名。
2、退役军人服务专干8名。
三、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8、具有浔阳区户籍。
(二)退役军人服务专干
1、素质: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业务素质:能较好地掌握有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退役军人法规,有从军经历和军人情怀,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具备服务基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8、经浔阳区武装部征兵入伍的退役军人。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在服役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重大处理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不符合法律和规定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例:有纹身等)。
四、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 -7月30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另需携带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及复印件,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地址:浔阳区民政局(九江市庐峰东路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考生报考时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社区专职工作者不低于1:3、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笔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两个科目,分别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科目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文档处理和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浔阳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闱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中国浔阳网上通知。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各占30%)与面试成绩(占40%)之和计算。对于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士官、党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再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及资格复审
1.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并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浔阳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察过程中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区纪委区监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半年内如有岗位出现空缺,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按照当年度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需在社区服务至少2年。
咨询电话:8501930(区民政局)。
浔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 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625583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18162126601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8162126601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8日
附件3:都昌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