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为充实濂溪区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保障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人数汇总
| 教师
| 保育员
| 保健医生
| 幼儿园地址、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
1
| 濂溪区第二幼儿园
| 28
| 18
| 9
| 1
| 濂溪区德化东路东(德化学校旁)
龚安峰,13879237734
|
2
| 濂溪区竹林幼儿园
| 19
| 12
| 6
| 1
| 濂溪区莲花镇竹林安置小区内
桂 萌,15180680827
|
3
| 濂溪区孙家垅幼儿园
| 19
| 12
| 6
| 1
| 濂溪区孙家垅安置小区内
陈昕昊,18070521255
|
合 计
| 66
| 42
| 21
| 3
|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学历及资格条件
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幼儿园。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有绘画、舞蹈等艺术专业特长者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基本条件
1.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孩子有耐心,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有保育员资格证者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优先。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保健医生基本条件
1.医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具备保健医生的基本素质。
2.持有职业医师、助理医师或证;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
3.爱孩子,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
1.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及网址:本招聘公告在中国濂溪网(http://www.lianxi.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9:00起-下午5:30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濂溪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简历1份(A4纸张)。
4.报名地点:区教体局二楼会议室。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792-8170582(人事);0792-8251869(学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幼儿教师—绘画(现场命题绘画20分钟)—自我情况介绍+讲故事—钢琴弹唱—舞蹈。
②面试要求:全区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2. 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保育员岗位和保健医生岗位人员面试当场提问加现场操作。
②面试要求: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面试方案自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三)拟聘用:按照岗位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1.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九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濂溪区医院)体检并办理健康合格证(费用个人自理)。
2.不按时参加体检办理健康证者,视为放弃资格,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五)公示、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各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园方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园方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各幼儿园面议。
附件:
附件1.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幼儿教师).doc
附件2.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保育员).doc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火调_宣教文员招聘公告
2023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火调、宣教文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火调、宣教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火调、宣教文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火调文员1名,学历大专及以上(男女不限)。主要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归档录入整理消防各类档案台账等工作。
宣教文员2名,学历大专及以上(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大队所属队站消防宣传任务,开展日常拍摄、文字编辑创作以及社会面消防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养。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火灾调查、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30岁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3年3月-2005年3月之间),拥有C1驾照、能驾驶手动挡汽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宣教文员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材料写作、排版能力;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编辑等软件;能独立拍摄原创抖音等;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可以优先聘用。
5、火调文员需具备学习掌握PS、CAD等软件基本操作的能力,会操作使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工作时间9:00—17:00)。
2、报名地点: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服务大厅(锦绣大道与庐山东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及各式复印件一份,附件1表(需张贴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银行征信记录(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宣教岗有发表的文字、照片、视频等作品可发送至邮箱:3097543035@qq.com;文件名:姓名+宣教岗)
(二)资格初核
消防救援大队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初核,资格审核中,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现场通知审核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
男性:3000m(必考);平板支撑或俯卧撑(二选一)
女性:1500m(必考);跳绳或仰卧起坐(二选一)
(达标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
(3)笔试内容:
火调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功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宣传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与视频剪辑。
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拟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在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
4、体检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在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体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按要求正式聘用为火调、宣教文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参照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2、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福利保障
试用期间工资2250元/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办理意外商业险,每年定期增资(工资2250元/月+绩效奖励1000元/月,各类险、金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规定享有职业保障。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全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在报名、笔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公开招录公告后,相关测试等情况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接听。未及时接听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文鑫 联系方式:15180692036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2023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3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137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事业岗位表》)、《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卫生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8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3.学历、专业条件。(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书的可以报考。
(4)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岗位,具有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其本科学历、学位的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6)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专业不限的岗位,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7)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其他条件。(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2)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岗位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江西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23年9月。
(5)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已经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受疫情影响,2022年我省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试,延考考生可凭省卫健委出具的培训证明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暂时替代住培合格证书作为报名、备案审核材料,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延考考生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合格证书,招聘单位将在2023年底前对延考考生进行二次审核,对未提供合格证书的考生,按规定取消其事业单位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报考《事业岗位表》的服务期限按岗位条件要求执行。
(8)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8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31日9:00至4月3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4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3月31日9:00至4月3日17:00期间在报名入口处扫码填报。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4月4日上午12:00前致电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4月6日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网上改报的时间为4月7日9:00-17:00,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卫生岗位表》)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不需要进行网上改报。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6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类别有A、B、C三类。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类别为E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
请考生按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代码作答相应部分试题。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
2.网上调剂。对《卫生岗位表》中的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招聘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不进行网上调剂。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笔试后的资格审查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报送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6)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确定。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1.报考《卫生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2.报考《事业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2)其他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核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核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
播音主持专业面试岗位:面试内容为新闻稿件的播报,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质、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言的流畅性及节奏感;播音主持基本知识,主要是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的考核;上镜形象测试,主要是现场试镜,注重气质、形象和仪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拟入闱体检资格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三)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一)网上报名填表、缴费和考试等有关事项有疑问,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二)政策咨询电线、市人社局事业科。
(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四)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浔阳区:0792-8239834   濂溪区 
柴桑区     庐山市
湖口县     彭泽县
德安县       共青城市
永修县      修水县
武宁县       瑞昌市 
都昌县    
庐山西海风景区管委会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1.《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招聘专职网格员13人公告
2023年永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全面提升平安永修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涂埠镇、丰安街道下辖社区)专职网格员13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2.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党校学历须发证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6.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含乡镇);
7.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近3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程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13.丧失行为能力的;
14.法律法规明确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
2.报名方式:实行线上报名
线上邮箱报名: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件(见附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加分材料扫描件(没有可不提供)、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及户籍证明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1962443951@qq.com,邮件标题注明永修县社区网格员+姓名+联系电话,(满足加分项的报名人员,须在表格相应处填写内容体现,未填或填写内容不能满足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咨询联系电话:县委政法委0792-3223429。
(一)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
(二)选聘考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0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步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加分项目。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5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员,加3分(需提供所在支部及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与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经体检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涂埠镇、丰安街道每年对专职网格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的,次年再行续签。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参照我县社区工作者待遇。
六、其他事项
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下电话。
(1)岗位咨询电话:0792-3223429(县委政法委)
(2)监督投诉电话:0792-3223175(县纪委监委)
0792-3225133(县委组织部)
0792-3223429(县委政法委)
(3)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程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永修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永修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