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九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人员到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事业编人员(其中从教师中选调人数不超过2名;女性不超过2名)。
2.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区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选调的对象范围。
(二)选调资格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专业不限;
3.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3月26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九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综合处【九江市九瑞大道188号(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804】。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材料包括: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报名登记表原件;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内容
着重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下午14:30—17:00,地点为九江市九瑞大道188号(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东裙楼三楼大会议室。
四、面试
(一)面试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遇特殊情况,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人员可关注九江经开区官网和九江经开区发布、廉洁九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书面提出。审查材料包括: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报名登记表原件;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⑷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⑸近年度考核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⑹需提供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加盖本单位公章);⑺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将不再上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确定人选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4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检监察工委、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二)确定人选
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告知考生。
(三)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四)递补
考察人选出现缺额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九江经开区官网和九江经开区发布、廉洁九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试用
公示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一年试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纪检监察工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8333001
九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