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招聘专职网格员13人公告
2023年永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全面提升平安永修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涂埠镇、丰安街道下辖社区)专职网格员13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2.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党校学历须发证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6.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含乡镇);
7.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近3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程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13.丧失行为能力的;
14.法律法规明确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
2.报名方式:实行线上报名
线上邮箱报名: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件(见附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加分材料扫描件(没有可不提供)、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及户籍证明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1962443951@qq.com,邮件标题注明永修县社区网格员+姓名+联系电话,(满足加分项的报名人员,须在表格相应处填写内容体现,未填或填写内容不能满足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咨询联系电话:县委政法委0792-3223429。
(一)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
(二)选聘考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0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步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加分项目。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5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员,加3分(需提供所在支部及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与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经体检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涂埠镇、丰安街道每年对专职网格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的,次年再行续签。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参照我县社区工作者待遇。
六、其他事项
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下电话。
(1)岗位咨询电话:0792-3223429(县委政法委)
(2)监督投诉电话:0792-3223175(县纪委监委)
0792-3225133(县委组织部)
0792-3223429(县委政法委)
(3)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程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永修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永修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2023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3年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限男性,12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B2驾驶证以上)3名,灭火战斗员7名,体育特长生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修水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 — 2023年3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将附件1中纸质报名表交至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到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项目。体能测试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入闱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基础知识、火灾防范意识基础常识和部分心理健康测试题。
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确定的入闱人员名单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体能全部项目平均分)×3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
7.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总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3.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查
审查由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修水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按国家规定进行工资增长,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4、一切解释权归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八、监督、咨询电话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7763119
陈队:15970405242
附件1: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3 日
附件1: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1寸免冠蓝底照片)
| |||
学 历
| 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必填)
| |||||
报考岗位
| |||||
证书或
荣誉
| 特长
| ||||
经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任何职
| 备注
| ||
备注
|
2023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招聘公告
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由江西乐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事业,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逻辑思维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形象较好,有责任心和担当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具备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具体参照《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应提交资料:《湖口县科技技术协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咨询电话:13970290720,邮箱:zhouguanmei@szxz.xyz。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①《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同时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所有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27日到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思维逻辑、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
3.所有入闱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调减聘用人数。
(四)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工作经验丰富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江西乐文人力资源招聘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工作人员服务期间,根据用人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水平,确定具体岗位工资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湖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江西乐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970290720 黄女士。
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一:
附件二:
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员6名,驾驶员2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B照以上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志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岗位学历要求:灭火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驾驶员岗位,学历不限。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以前出生)到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专业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的,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A: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B:政府专职或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森林火灾)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
C: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以上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柴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isang.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开始报名,2023年7月5日为止。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sxf@jiujiang.gov.cn,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方式:18379286777 田先生)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柴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isang.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
3.以3000米跑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所有项目成绩需达到及格分数线,不达及格分数者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标准见附件2)。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招聘微信群及大队公示栏公示。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1.参照《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上有纹身的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入闱。
(五)考核
考核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和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柴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is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专职消防员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入职前培训,在培训期(试用期)期满前,参加由支队组织全市新入职专职消防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统一参加支队组织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的有关要求见(附件3)。
3.经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力量部署分配至大队所属各个基层消防救援站。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处警系统;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按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转正(录用)考核合格,结合区财政批复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的规定执行,灭火战斗员薪资不低于4500(包含五险一金),驾驶员薪资不低于5000(包含五险一金)。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可晋升职务有: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职务,并发放相应岗位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办理意外商业险。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2.消防员职业保障
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设有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的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6812330
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0792-7173710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机构代为报名及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在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21日
附件一: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kc)(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