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司法局招录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永修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永修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名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对三角、九合、立新、江上、滩溪、白槎、永丰司法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名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24:00。
2.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诚信报名。线上报名:填写《永修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提供WORD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发送邮箱2728690865@qq.com;线下报名:请填写报名信息表后,送到县政府西附楼515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永修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9月26日县政府会议室,具体门牌号另行通知,笔试前上交体温监测记录表。
3.笔试成绩查询: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陆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未达到面试比例时,可按实际入闱人数正常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录计划。
3.面试时间2022年9月28日,具体地点县政府会议室,具体门牌号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选岗
考察合格后,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岗。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用工方式及待遇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认定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后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上岗。
(九)聘用及待遇
享受永修县司法局已聘用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同等薪资待遇:每月工资3200元,办理社保等“五险”。对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年终给予工作绩效奖励。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
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填写考前7天内体温监测记录。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永修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永修县司法局:0792-3230148
附件:1、永修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2、7天体温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
2022年9月13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37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顺应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九江市招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共37名(其中市直2名,县区3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应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3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见岗位条件表。
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招聘学校,由各招聘学校报同级教育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核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全省统一招聘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江西省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要求不少于5年,且需由最后任教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同意报考证明有效时间为资格审核当天及以前。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后,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
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学校负担。此类人员应于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JS+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jjskaoshi@163.com)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九江教育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中小学教师类(D类)大纲为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含电子表)入场。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在笔试开始铃响后,考生翻开试卷应立即对所考科目名称及页码进行查验,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等问题及时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5.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九江教育网上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入闱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九江教育网上公布。拟入闱面试人员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闱资格审核人员比例不达1:3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了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学校及同级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结果由各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未受疫情影响且暂未取得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网上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截图或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时每个面试岗位抽完签就立即登记抽签号。考生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完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
3.面试教材:
面试教材为九江地区中职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面试时统一提供教材,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任何辅助资料。面试教材名称及版本信息见附件4。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人员公示
体检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各级教育部门共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当地教育局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材料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统一报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备案后,统一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要求在同一县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内可在同一县域内流动。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考生疫情防控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详见附件5)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市人社局:0792-12333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0200,8580050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92-8133568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德安县:17770210054 武宁县:0792-2788795
修水县:0792-7264533 永修县:0792-3227135
彭泽县:0792-7199299
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pdf
2022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招聘4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_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为实现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社区专职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1、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33名。
2、退役军人服务专干8名。
三、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8、具有浔阳区户籍。
(二)退役军人服务专干
1、素质: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业务素质:能较好地掌握有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退役军人法规,有从军经历和军人情怀,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具备服务基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8、经浔阳区武装部征兵入伍的退役军人。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在服役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重大处理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不符合法律和规定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例:有纹身等)。
四、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 -7月30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另需携带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及复印件,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地址:浔阳区民政局(九江市庐峰东路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考生报考时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社区专职工作者不低于1:3、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笔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两个科目,分别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科目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文档处理和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浔阳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闱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中国浔阳网上通知。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各占30%)与面试成绩(占40%)之和计算。对于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士官、党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再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及资格复审
1.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并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浔阳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察过程中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区纪委区监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半年内如有岗位出现空缺,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按照当年度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需在社区服务至少2年。
咨询电话:8501930(区民政局)。
浔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