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招聘教师30人公告

  

  2022年德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县直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秋季开学所需师资,确保学校有序运转。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安县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共计30人,其中县直幼儿园25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已申报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相应认定程序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幼儿园岗位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招聘学科相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的户籍必须是九江市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在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教体局大会议室(共安大道1号)。

  3.报名事项及要求: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个人防疫信息登记表(附件4),打印并按要求填好于报名时上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或直系亲属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还需携带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建立微信群邀请报名成功的考生进入。

  4.准考证发放:笔试(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县教体局在微信群中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计算总成绩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岗位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与面试的命题工作由县教体局选派专人,赴外地聘请命题专家和面试考官。笔试试题和面试题本按科目及相关要求命制,试题和题本由命题组组长于考试前半小时带入考点。

  1.笔试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初中阶段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综合知识(约占20%);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10人及以上的按1: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德安县隆平学校。

  2.面试

  面试内容为我县幼儿园和初中现行使用的教材。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备课4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体检

  各岗位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3号)执行。体检对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以县教体局在微信群里发布的通知为准。

  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对孕期中的拟入闱体检人员,参照全省统一招聘教师管理办法,待分娩后另行安排体检。

  (四)选岗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属同一学段、学科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确定任教学校。

  (五)公示

  经选岗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编外合同制拟聘教师,将由任教学校组织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含试用期)的编外教师,对照新入职在编在岗教师的工资标准确定月工资待遇,并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期间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3年一聘期),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聘用周期为2期共时6年。聘用双方如需解约,都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互相告知。

  特别说明:对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暂不予聘用。待产假期满后体检合格,再予以正式聘用。

  自今年秋季开学至产假期满时段内,如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身体条件可以上岗且选岗学校有需求,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可到岗任教,由选岗学校按聘请代课教师的方式,签订临时协议,明确职责义务和待遇。

  四、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 17770210054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考试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均须遵照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否则不予受理。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1:2022年德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德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个人防疫信息登记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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