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衡水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70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详见《2024年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衡水市所辖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历年四级联考招录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满服务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的公务员需满服务期。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含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衡水先锋网(http://www.hsxfwz.gov.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遴选机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地点
 
  按照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2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在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
 
  报名时还须携带如下材料: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小二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同时带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2.遴选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要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为县级党委管理的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为县(市、区)直单位、乡镇(街道)的,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档案初审;报名人员为中央和省市驻县(市、区)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由市级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进行档案初审。重点核实公务员登记、“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等情况,确认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档案初审意见栏内盖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考。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一般情况下审核机关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及时在衡水先锋网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24日13:30—17: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于2024年2月24日20:00前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申请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公布笔试成绩。在衡水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遴选程序。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差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各职位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选比例不高于2:1。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学历较高、基层工作经历较长”的顺序确定,以上三项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衡水先锋网公布综合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出现的遴选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集中进行一次递补。
 
  (二)考察。各遴选机关组建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及作风和廉政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问题。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衡水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对拟调入市直机关人员设试用期,时间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遴选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河北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

根据《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衡水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衡人社字〔2024〕39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衡水市园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选聘硕士研究生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园林中心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8-2195961

3.报名要求

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另备与报名表所用同版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测评考核

1.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少于3人,包括3人),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阶段。

2.对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人),采取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最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3.有关事项

(1)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考生。

(2)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按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测评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考核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市园林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95961

附件1.《衡水市园林中心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衡水市园林中心

2024年7月18日

原标题:衡水市园林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ShowNews.asp?id=616

2024年河北衡水市体育局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7月18日之前(含7月18日)有效。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衡水市体育学校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度衡水市体育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衡水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hengshui.gov.cn/)下载相关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于2024年7月25日至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衡水市体育馆(具体地址:衡水市昌明大街518号)。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2024年度衡水市体育局所属单位公开选聘教练员报名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运动成绩证书;

(7)运动等级证书;

(8)个人近照(小二寸)6张;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体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测评通知单到市体育局领取,测评要求详见测评通知单。

(二)测评。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测评通知单。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面试和模拟授课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相关水平进行测试。面试和模拟授课满分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总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模拟授课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分出现并列,模拟授课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仍然并列的,经体育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体育训练基本知识,模拟授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自己从事的训练项目知识掌握和运用,模拟授课实行现场备课,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和模拟授课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该部分成绩,模拟授课和面试题均相同。

应聘人员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时间1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15分钟。

成绩计算公式: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模拟授课成绩。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后,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审核应聘人员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证件和报名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情况在衡水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参加选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做到公道正派,尽职尽责,若违反纪律将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本公告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023194

附件:2024公开选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衡水市体育局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yj.hengshui.gov.cn/art/2024/7/18/art_2442_552181.html

2024年河北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

根据《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衡水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衡人社字〔2024〕39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衡水市博物馆2名、衡水市群众艺术馆5名、衡水市文物保护研究院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6日至2006年8月1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6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8月16日之前(含8月16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2024年,博物馆招聘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群众艺术馆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文物保护研究院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河阳东路2号市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楼A区百姓剧场。

联系电话:0318-2083506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附件2:《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2张。

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考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本人);②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余考生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一式三份,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测评考核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研究院两家单位考试均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的综合素质及实践技能。

群众艺术馆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相应的专业技能。

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岗位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文广旅局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标题: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engshui.gov.cn/art/2024/8/16/art_2385_555354.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