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可通过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2024年4月12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截止2024年4月12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报考需要“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须符合《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相关规定。

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2.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原则为: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2024年4月7日)。

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在面试原件校验时自行申报提交。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按月累计,合计服务时间满24个月(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需满24个月),视为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2日)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3.准考证打印:4月23日-4月26日。

4.笔试时间:拟于2024年4月27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我局官网或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笔试科目折合成绩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各招聘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方门户网站(http://cdagri.chengdu.gov.cn)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1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6188360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三、本公告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局官网(网址:http://cdagri.chengdu.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他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7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原标题:2024年度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4/240329104930832240329104930832rbwa.html

2024年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人)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本次计划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均为管理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到村任职要求,尚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包括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学历”)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邮箱:2979494744@qq.com,联系电话:028-8788443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选调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选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历等情况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7.《报名表》。

8.如具有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如招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超过1:5的,增加笔试。依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1:5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考核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核结果。集体评议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所获优秀票数须达考官人数的60%方可进入集体评议范围。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集体评议小组集体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7931248。

附件:

1.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80/2024-04/01/content_90377850f0b04d8abd7cfbf6b2519cdf.shtml

2024年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8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郫都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郫人社发〔2022〕17号)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引进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名额及要求

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党建研究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人才发展中心(公益一类),引进3名事业人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公益一类),引进2名事业人员;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投资审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

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与公开引进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实绩突出;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五)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各类证书、获奖资料等)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引进岗位的条件要求初审,并结合学历等情况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见《岗位表》。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笔试科目为《综合文稿写作》的岗位,笔试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占60%。

依据引进岗位名额,按笔试成绩1:10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笔试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复审

考核前对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在本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岗位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入党时间及奖惩情况等。

4.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7.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8.《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在考核前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等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的岗位,由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核结果,集体评议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所获优秀票数未达考官人数的60%不得进入)。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文稿写作》的岗位,按考核总成绩(笔试/font>60%+面试考核/font>40%)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不得进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集体评议小组集体确定。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八、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引进的工作人员占用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郫都区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十、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7931248。

附件:

1、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80/2024-04/01/content_f8666c6720c64262adbf19e06491b774.shtml

2024年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人)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本次计划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均为管理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到村任职要求,尚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包括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学历”)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邮箱:2979494744@qq.com,联系电话:028-8788443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选调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选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历等情况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7.《报名表》。

8.如具有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如招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超过1:5的,增加笔试。依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1:5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考核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核结果。集体评议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所获优秀票数须达考官人数的60%方可进入集体评议范围。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集体评议小组集体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7931248。

附件:

1.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80/2024-04/01/content_90377850f0b04d8abd7cfbf6b2519cdf.s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