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选聘2人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厅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合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推进学校的办学和专业建设,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和人才引进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2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熟悉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相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学院、大学或研究院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联系方式详见《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4月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引进岗位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
(四)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招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题目请务必标明“公开选聘+姓名+应聘××岗位”字样,并发送至附件1《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中相应的报名电子邮箱内。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6:00止,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附件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报名表》(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含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根据附件1“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反馈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校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回复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资格审查反馈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后,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选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4.报考人员在面试当天需提交报考所需的材料提供复查。凡提供材料虚假、不真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谈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研究确定。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一般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下一环节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领导能力、专业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结果以选聘单位的意见为准。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付。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3.不能在报名结束时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4.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5.聘用人员的职务和职级待遇,学校将根据实际一事一议。
四、其它告知事项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选聘相关信息将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六)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7-85108020。
附件:1.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wenzhou.gov.cn/art/2024/4/16/art_1330496_58923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