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2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应聘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其他条件

1.应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为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24年1月1日至招录机关通知报到之日期间。2023年7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2.应聘2022年及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具体指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202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此外,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2022年及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3.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为2024年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且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拨打咨询电话主动与海南省税务局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00至4月28日18:00。

3.报名入口: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s://gwy.hnks.gov.cn/Home/ExamHome?examid=00240415115437)。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不限底色);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限报1个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南省税务局组织,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8:00至5月1日18: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须在4月28日18: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重新提交材料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全部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发布。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人数进行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在海南省税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入围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公告要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资格复审材料原件邮寄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环节填报的信息与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4)递补面试人选。因入围面试人选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发布。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通过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个人账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折合为百分制,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根据实际计算所得,有几位小数保留几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2日内,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3.考察。考察工作由海南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突出政治标准,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体检工作由海南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税务局承担。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备案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南省税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2.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六)签订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享受相应待遇。招聘岗位等级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等。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将会在海南省税务局网站上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考试考务方面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海南省税务局。

政策咨询:0898-68502178;0898-68502987

监督电话:0898-665093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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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gggs/202404/69220449312042bfa87022a2342948c3.shtml

202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0人公告

202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且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接近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事业招聘有关规定,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本公告所称“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网上报名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3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所填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初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在2024年6月15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信息中心岗位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委托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通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仅限信息中心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七)面试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提交放弃资格声明。考生将相应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八)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信息中心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学历层次高者确定;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二)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应及时报告,如因此对招聘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023-67572514(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xxgk/tzgg/202406/t20240603_363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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