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湘西泸溪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2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下达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的函》(湘农函〔202345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有效解决农户生产技术难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及数量

(一)农业专技退休人员,农业种植业乡土专家;

(二)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三)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农业系统编制内在岗人员不得申报)。

(四)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专家2名。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实际操作能力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敬岗爱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70周岁以内;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基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特聘农技员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二)带动我县农户发展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特聘农技员需深入了解各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带动有条件的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产业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三)结对基层农技人员,提升技术水平。特聘农技员要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宣传农业农村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乡村振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主体资质、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211)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5日

联系人:刘支宽

联系电话:0743-4260097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从专家库中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泸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泸溪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签订协议聘用制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同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对特聘农技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待遇以与特聘农技人员签订协议为准。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泸溪县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405/t20240531_2152991.html

2024湖南湘西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见习人员3人简章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断推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及《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通知》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2024年将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综合岗位工作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4年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见习人员3名,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23届、2024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或者曾参加工作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见习。

7.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三、管理及待遇

1.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1550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面试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5室。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现场填报《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初审。

4.面试时间:现场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地点:泸溪县住建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办理见习相关手续。

五、见习期间的管理

见习期间服从单位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见习协议:

1.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的;

2.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履行就业见习协议的;

3.因本人过失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见习结束

见习期满后,由单位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所有见习生终止见习。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话0743-4260130。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见习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407/t20240722_2166255.html

2024湖南湘西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招聘见习人员3人简章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断推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及《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通知》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2024年将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综合岗位工作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4年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招聘见习人员3名,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23届、2024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或者曾参加工作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见习。

7.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三、管理及待遇

1.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1550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面试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5室。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现场填报《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初审。

4.面试时间:现场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地点:泸溪县住建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办理见习相关手续。

五、见习期间的管理

见习期间服从单位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见习协议:

1.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的;

2.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履行就业见习协议的;

3.因本人过失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见习结束

见习期满后,由单位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所有见习生终止见习。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电话0743-4260130。

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招聘见习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407/t20240722_2166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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