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招聘1人公告
根据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专职安监员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4年6月30日);
2.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户籍在黄埔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镇街、园区、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是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6楼604室;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或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明;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贴在报名表上;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证明开具时间近三个月),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5: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递补方式
原则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是否实施递补由街道研究决定。
十、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如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则不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岑小姐,咨询电话:020-8239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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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6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726312.html
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区政府办会务管理岗初级雇员(五级雇员)1人,详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各类会议活动,做好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书起草编印工作;
2.处理各类公文起草、收发、办理等工作;
3.做好部门综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4.完成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告
自2024年7月22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资料现场审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欣兰三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楼,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13826087979
3.报名须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
(1)考生本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亲笔签名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学历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六、未尽事宜按黄埔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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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docx
2.广州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768238.html
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初级政府雇员1名,详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七)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22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经历的人员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4年7月22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请考生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zhangjianwei@gz.gov.cn,邮件名统一命名“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年龄+学历+专业”。
(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
(2)身份证(正反双面)。
(3)学历学位证明(附教育部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历(需包含近期彩色照片)。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6)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供)。
(7)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
(8)其他岗位要求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等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聘用前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若符合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比例则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核,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总成绩。
(五)政治考核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至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
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我部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可递补进入政治考核和体检。
(七) 考察
参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该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政治考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我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必要时,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以及招聘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的信息及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相关信息,并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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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770912.html
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资格审查已完成,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面试面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8月9日上午9时。
二、面试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81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莲溪快速公交站附近)。
三、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
(二)请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8时15分至8时45分,到达面试地点一楼大厅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的视同放弃;
(三)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路线,面试地点不提供停车位。面试当天考生逾期未到达指定签到处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本通知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各参加面试人员知悉并按本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五)咨询电话:020-8234347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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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进入面试名单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798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