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702/20240702040532194.jpg)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成立于2005年10月,为深圳市龙岗区政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涵盖房建、市政、水务、地质灾害治理等各类项目。
二、招聘岗位
(一)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程管理岗,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为七级。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职责如下:
1.编制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计划;
2.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工程实物移交工作;
3.工程竣工档案和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4.配合项目前期施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和调整工作;
5.组织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非常规检测(批量招标除外)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和备案、履约评价等工作;
6.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检查、投资控制、变更管理工作;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工作。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5日09:00至2024年7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jzgwsbgs@lg.gov.cn,联系电话0755-89551418。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5日(如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6日之后出生)。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应聘人员报名时须通过邮箱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居民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
6.证明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招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8.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
六、考试
(一)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由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考试由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7月5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11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0755-89551418;监督投诉电话:0755-89557988。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7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11402608.html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2人公告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2人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705/20240705095633784.jpg)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2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11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报名时间截至7月11日18: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表》(提供扫描件)(附件2),表内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非扫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6)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提供扫描件)(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提供扫描件)(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1)(6)(7)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mzjrs@szgm.gov.cn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GMMZ20240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4427,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11日。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5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笔试分数达合格线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低于65分者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市内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3.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408527.html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2人公告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2人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703/20240703024534406.jpg)
根据工作需要,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行政事务岗1名,建设工程管理岗1名。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至2024年7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https://dprcfw.mike-x.com/gyJLp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报名者相关资格条件需与职位说明要求相符。
(3)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报名者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报名者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4.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电子版、工作合同电子版,或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电子版。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4)。提交材料不全,且未签署承诺书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阶段未提交的材料,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查验原件,报考者须按报名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审、公示结果为准。
2.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可获得笔试资格,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未获得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现场面试形式。
2.笔试:笔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现场面试: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均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其中,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王女士,0755-28333254。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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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403431.html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703/20240703024553797.jpg)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类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名,用人单位为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适岗考核、体检、协议年薪协商及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报名网站:http://www.dolihr.com/#/zhaopin/detail/38。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18:00。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择优按岗位拟聘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考核的人员。通过人数少于1:5大于1:3的,可调整该岗位适岗考核;通过人数少于1:3的,该岗位适岗考核取消。本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适岗考核的考生。
2.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在参加适岗考核前需进行线上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结果的参考。
(三)现场资格审核及适岗考核
1.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资格审核当日(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本单位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形式开展,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3.面试及面谈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及面谈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最终体检人选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协议年薪协商和考察
本单位将与体检合格考生沟通协议年薪,协商一致的,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入职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的、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本单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2919887。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5335222。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1404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