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环保执法辅助员

1

本科及

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9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八楼806办公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咨询电话:89189577,联系人:金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谈事宜。

四、招录形式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谈后入围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4/7/2/art_1229118582_4407043.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2人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2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 5月19日。

2.报名邮箱:417608751@qq.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0574-8929673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

原标题: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4/5/9/art_1229117181_4386917.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环保执法辅助员

1

本科及

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9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八楼806办公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咨询电话:89189577,联系人:金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谈事宜。

四、招录形式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谈后入围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4/7/2/art_1229118582_4407043.html

2024年浙江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事业编制)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工作人员28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单位(地区)

指标

宁波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4

海曙区事业单位

3

江北区事业单位

4

镇海区事业单位

3

北仑区事业单位

2

鄞州区事业单位

2

奉化区事业单位

2

余姚市事业单位

6

宁海县事业单位

2

总计

28

具体条件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5月31日,全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公告和市级部门具体公告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发布,区(县、市)公告在各地政府门户官网上发布,各市直单位公告还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7日9时至6月21日16时止,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对考生提交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6月25日9时至16时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的将提示报名不成功,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6月25日16时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

所有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三)考试

本次高技能人才招聘可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时间详见各单位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的递补办法,由各选聘单位在选聘公告中明确;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并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5/31/art_1229676737_4395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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