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清流县户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7月9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冠1寸彩色近照于上班时间到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报名。
联系电话:0598-5321806。
联系人:小马。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4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人秘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审查合格,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等行为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月固定工资24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原标题: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编外劳动用工 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7/t20240709_2041639.htm
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一、报名时间
7月3日8:00起-7月9日18:00止
二、招聘职位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三支一扶或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工作经历;
5.具有本县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在1989年07月01日至2006年06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清流县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下载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扫描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发送至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众联招聘网邮箱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投递简历邮箱:zlrlzy5253@126.com
(三)资格审查
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若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折算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参加面试;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核,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注意事项:考生面试需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清流县政府网站等平台等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用人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7天内,对面试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验证资格条件、协审等方式进行,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是否需回避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八)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清流县发改局工作。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协审、试用期环节出现放弃、不合格情况导致招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填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执行,清流县发改局负责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324738。
附件1:福建省清流县发改局(粮储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7/t20240702_2039674.htm
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李家乡关于招聘驾驶员1人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本县户籍;
3.学历中专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
6.有较强的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四、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到李家乡党政办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清流县李家乡珠山路88号李家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598-5431001 魏先生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①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岗位报名登记表》)交至李家乡党政办。④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实际情况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五、说明事项
(一)每月发放固定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
(二)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中共清流县李家乡委员会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清流县李家乡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5/t20240506_2022494.htm
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4人的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力度,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4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内(在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身心健康;
5.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碧林北路33号)。
4.联系人:邓先生,0598-5322616.18659874520.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和身份证、毕业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qlcgdd@126.com,主题写“清流县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公开招聘--XXX(报名者姓名)”。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实际情况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6个程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放弃或未按时到达体能测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周岁以内 |
30周岁以上 |
|
1000米 |
≤5′25″ |
≤5′35″ |
10米×4往返跑 |
≤23″1 |
≤23″4 |
俯卧撑 |
30个 |
20个 |
(二)面试
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三)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盖章的《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协审表》(附件3)。根据面试成绩及协审表,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同岗位人员同分时,根据学历高低、专业相近度、专业技能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由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清流县总医院,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公示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经研究确定为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
(六)聘用
1.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签订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至体检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核拨。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纳。
五、说明事项
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
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
3.协审意见表
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8/t20240809_20497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