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补充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的通知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ilongqu.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9∶00至7月29日17∶00,登录报名指定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报名。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考务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30kb以下,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17:00,石龙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与减免考务费
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7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进行缴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拟聘用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2024年8月2日17∶00前,通过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lqrsjrsk@163.com。
5.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根据石龙区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最新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及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向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26号)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具体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1)《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5)本人有效身份证;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期间需要提供个人人事档案。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石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考务电话(工作日):0375-2528086
监督电话(工作日):0375-7069605
考务邮箱:slqrsjrsk@163.com
2024年7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ilongqu.gov.cn/contents/21151/409412.html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286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人社〔2016〕4号)《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开展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平顶山市56家单位,拟招聘28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ds.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指定网站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报名。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和缴费
(1)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4月30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2)减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3年4月22日17:00前。
办理方法:
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637951910@qq.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4970568(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平顶山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省、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9日至30日持相关材料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询电话:0375——297995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375——297999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附件:
附件: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地市岗位信息表(平顶山市).xlsx
2024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ds.gov.cn/contents/13460/645276.html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286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人社〔2016〕4号)《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开展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平顶山市56家单位,拟招聘28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ds.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指定网站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报名。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和缴费
(1)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4月30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2)减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3年4月22日17:00前。
办理方法:
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637951910@qq.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4970568(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平顶山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省、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9日至30日持相关材料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询电话:0375——297995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375——297999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附件:
附件: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地市岗位信息表(平顶山市).xlsx
2024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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