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平凉市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省在平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平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可通过平凉门户网(www.pingliang.gov.cn)或平凉党建网(zzb.pingliang.gov.cn)下载(详见附件1)。
 
  (二)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遴选职位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8月1日(星期四)8:30至8月5日(星期一)18: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选择填报职位,自行下载打印《平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不得进行改动。
 
  2.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一并上传报考职位专用邮箱。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机关(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对上传《报名表》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日(星期四)8:30至8月6日(星期二)18:00。
 
  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员的笔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或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6日(星期二)8:3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8月6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笔试前2个工作日内在遴选机关(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笔试结束后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予以公布。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单位)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成绩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2:1;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75分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及办理手续
 
  (一)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遴选机关(单位)按有关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办理手续。遴选机关(单位)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三)任职。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附件: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甘肃平凉市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省在平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平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可通过平凉门户网(www.pingliang.gov.cn)或平凉党建网(zzb.pingliang.gov.cn)下载(详见附件1)。
 
  (二)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遴选职位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8月1日(星期四)8:30至8月5日(星期一)18: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选择填报职位,自行下载打印《平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不得进行改动。
 
  2.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一并上传报考职位专用邮箱。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机关(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对上传《报名表》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日(星期四)8:30至8月6日(星期二)18:00。
 
  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员的笔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或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6日(星期二)8:3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8月6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笔试前2个工作日内在遴选机关(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笔试结束后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予以公布。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单位)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成绩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2:1;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75分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及办理手续
 
  (一)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遴选机关(单位)按有关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办理手续。遴选机关(单位)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三)任职。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附件: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甘肃平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年甘肃平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平发〔2021〕23号)有关规定,按照平凉市2024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现就平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平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6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2.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往届非全日制研究生。

3.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生。

4.引进对象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以及通过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学历人员。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取得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专业的主修辅修学历学位人员,按照主修专业的学历学位报名。

6.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若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或属于招聘专业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范围;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为二级学科中的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备案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7.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若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由主管部门采取比照第三方翻译后的成绩单等方式研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平凉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9.国(境)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任选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电子邮箱报名: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3日,报名邮箱:274869345@qq.com。

(2)用人单位现场报名: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平凉市崆峒区城南路59号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办公室(2楼)。

(3)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通过参加兰州、西安有关高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用人单位参加校园招聘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3月23日—甘肃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01室(农业系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田径场(农业系统);

2.报名资料。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填写《平凉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

(1)国(境)内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所需材料;

(2)国(境)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所需材料。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 毕业证、个人简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市外已就业人员和市内未入编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函件。

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须将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平凉市水务局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实际需要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

对以电子邮箱方式提供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不得参加面试。对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 

(三)面试测评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由平凉市水务局或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原则上3月底前完成面试考核工作。

2.面试方式。由平凉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现场答辩,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平凉市水务局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及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

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引进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往届毕业生2024年4月底前全部到岗,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后进行考察等后续环节,2024年9月底前全部到岗。合同签订后,对符合待遇落实要求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内的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平凉市水务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平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pingliang.gov.cn/zfxxgk/fdzdgknr/tzgg/art/2024/art_7ca45673e23f4471b91a03bd1bfa50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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