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所学

专业

要求

其他

要求

鄞州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鄞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一般管理辅助岗位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或生源,1983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财务、会计专业

1.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工作态度严谨,有团队精神及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3.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 8月12日。

2.报名邮箱:724311099@qq.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0574-8741950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报名表(1).docx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4340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招聘1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招聘1人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是组织全市高考、中考、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等非学历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工作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的教师招聘、职评等考试测评;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承担教育考试研究与测量诊断;承担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中考考务管理岗

1.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中考考务工作。

2.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学历(学位):本科(学士);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管理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考务工作经验优先,能适应晚上值班、节假日加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9 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下载《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发送至10947351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自报名截止日起2周内未联系报名者考试事宜则表示简历未通过初筛。

5.联系人:华老师:0574-87259941。

附件下载>>>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wps

原标题: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ningbo.gov.cn/art/2024/9/3/art_1229166692_4427846.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数字化、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培训等工作,以及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等服务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退役军人

思想政治宣传

专技

1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宣传、综合文字、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大市范围内

1.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2.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99319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382187;

2.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4年9月20日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公布。

3.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和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2/art_1229676737_4427770.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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