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气象部门招聘8人(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序号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1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3 庆元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4 松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5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6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7 永康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8 金华市金东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小计 8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截至2024年8月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纸质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照片为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邮箱(zjqxrsc@163.com)。

报名时,每人限报3个岗位志愿,以第1个岗位志愿为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纸质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三)资格初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浙江省气象局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赵锐(1-6岗位)

0579-82119801  何丽萍(7-8岗位)

0571-87060042 王连慈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七、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1: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x

附件2: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zj.cma.gov.cn/zwxx/tzgg/202408/t20240805_6472289.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编外招聘1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水利局810办公室(南雷南路315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海塘管理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海塘管理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5、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户籍、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3日。

7、本公告由余姚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c咨询电话:0574-89555412。

附件:余姚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余姚市水利局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yrc.com/news/info?newsId=2d38685027b54b3893438d95f2020e55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招聘1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招聘1人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是组织全市高考、中考、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等非学历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工作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的教师招聘、职评等考试测评;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承担教育考试研究与测量诊断;承担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中考考务管理岗

1.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中考考务工作。

2.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学历(学位):本科(学士);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管理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考务工作经验优先,能适应晚上值班、节假日加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9 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下载《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发送至10947351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自报名截止日起2周内未联系报名者考试事宜则表示简历未通过初筛。

5.联系人:华老师:0574-87259941。

附件下载>>>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wps

原标题: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ningbo.gov.cn/art/2024/9/3/art_1229166692_4427846.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招聘1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从事窗口(行政审批)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舟山户籍(以2024年09月19日的户口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09月19日后出生)。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4年09月19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6日至09月19日,

2、报名所需材料:《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本单位。

3、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242号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沃女士    联系电话:0580-2609237    电子邮箱:363676112@qq.com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形式,如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筛选环节,经筛选后按1:20进入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8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谈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6万元左右。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609237。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9月06日

原标题: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4/9/6/art_1229318714_3878568.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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