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气象部门招聘8人(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 |||||||
序号 | 具体用人单位 | 单位层级 | 拟安排岗位 | 岗位性质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1 |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2 |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3 | 庆元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4 | 松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5 |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6 |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7 | 永康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8 | 金华市金东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县级 | 综合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小计 | 8 |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截至2024年8月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纸质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照片为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邮箱(zjqxrsc@163.com)。
报名时,每人限报3个岗位志愿,以第1个岗位志愿为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纸质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三)资格初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浙江省气象局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赵锐(1-6岗位)
0579-82119801 何丽萍(7-8岗位)
0571-87060042 王连慈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七、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3: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zj.cma.gov.cn/zwxx/tzgg/202408/t20240805_6472289.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7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良好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备注:1.学历(学位)、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 9时至9月10日16时止。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至9月14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至9月27日9时30分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市工人疗养院财务核算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理论及实务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工会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初定2024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宁波工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若发现有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咨询电话:0574-89189310,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咨询电话:0574-89189064,联系人:张老师。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bgh.gov.cn/zghcms/tzgg/125754.j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水利局810办公室(南雷南路315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海塘管理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海塘管理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5、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户籍、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3日。
7、本公告由余姚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c咨询电话:0574-89555412。余姚市水利局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余姚市水利局下属海塘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yrc.com/news/info?newsId=2d38685027b54b3893438d95f2020e55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