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招聘48人_统考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17日9时-8月2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8月17日9时-8月24日16时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缴费时间:8月17日9时-8月27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909017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9月18日9时— 9月21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均为:

9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 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岗位代码为3101的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Java Web系统后端开发专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12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14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备注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可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

1.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笔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wenzhou.gov.cn/art/2024/8/7/art_1369917_58924433.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招聘1人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是组织全市高考、中考、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等非学历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工作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的教师招聘、职评等考试测评;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承担教育考试研究与测量诊断;承担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中考考务管理岗

1.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中考考务工作。

2.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学历(学位):本科(学士);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管理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考务工作经验优先,能适应晚上值班、节假日加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9 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下载《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发送至10947351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自报名截止日起2周内未联系报名者考试事宜则表示简历未通过初筛。

5.联系人:华老师:0574-87259941。

附件下载>>>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wps

原标题: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ningbo.gov.cn/art/2024/9/3/art_1229166692_4427846.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7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良好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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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学历(学位)、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 9时至9月10日16时止。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至9月14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至9月27日9时30分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市工人疗养院财务核算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理论及实务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工会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初定2024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宁波工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若发现有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咨询电话:0574-89189310,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咨询电话:0574-89189064,联系人:张老师。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bgh.gov.cn/zghcms/tzgg/12575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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