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招聘12人公告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招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樟木头镇党政综合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规划管理所(城市更新中心)、国库支付中心、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指挥部等10个单位共招聘12名聘用人员。(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年龄计算时间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获得时间截至开始报名时间首日(即8月9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9日9:00起至2024年8月16日17:00;

2.报名需在报名系统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

(1)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4)招聘职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3.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请登录https://www.sydwzk.cn/gdzmtryzp2024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上传资料(1)-(4)。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需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格式不正确或者内容不完整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收到报名资料后,樟木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和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001-011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2.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视情况提前以短信的形式通知。

闭卷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120分钟。

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入围者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按照实际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每人十五分钟,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公布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

(四)体检

根据各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樟木头镇招录聘用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考生如因体检、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等情况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录取人选。

六、聘用及试用期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

1.办事员、电视编导、摄像、编辑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2.特聘工程师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特聘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实施。

(1)特聘工程师设试用期3个月(月薪75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2)特聘工程师试用期结束后3个月为考察期(月薪100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补充人员或重新进行招聘。

(3)考察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工程师,正式聘用,享受镇府机关各项福利待遇,年薪按最新获取的与岗位相匹配的职称证书,初级职称15万元/年,中级职称18万元/年(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人:罗小姐,87711005;刘先生,8778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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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4年下半年樟木头镇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2.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樟木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2024年8月9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樟木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zmtz/gkmlpt/content/4/4249/post_4249639.html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人员共3人,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岗九级3人。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在东莞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3、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详见《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4、满足所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所在单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6、良好的专业功底,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等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从2024年7月23日起至8月2日止。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信息表》(附件2)和《选调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证明资料(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列编登记卡、任命文件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和全身生活照1张。

将上述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spxk2017@163.com邮箱。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者的报考资格。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按照规定填写附件2和附件3,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五)资格审查

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对岗位匹配度高的报名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入围笔试人选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调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00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

(二)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人事科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察对象还需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办理调入手续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小姐、祝先生0769-22830912。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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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选调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2.个人简历信息表

3.公开选调编制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240/post_4240354.html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4年8月12日8:30至8月16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22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PDF版);

2. 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 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 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通过短信的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应聘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一、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4.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769-22830912,联系人:李小姐、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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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248/post_4248378.html#21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2人公告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2人公告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是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100万元。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sklbgs@dg.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ZJ1+张三”。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 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4.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 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由市社科联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与岗位职责相符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合格。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和东莞社科联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硕士研究生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委宣传部和东莞市社科联官方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九、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未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应届博士研究生未能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东莞社科联网站(http://dgsk.dg.gov.cn/)查询。

(六)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我单位官方网站,并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

(七)本招聘公告由市社科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227826,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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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sk.dg.gov.cn/dgsk/s29984/202409/ef83cc19b8e148829f5193ac5d716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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