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聘事务员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90人公告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聘事务员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9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员8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8月公开招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24届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职研究生可以凭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年龄为18至50周岁(1974年8月17日至2006年8月16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式及时间

(一)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shenshanzp.htirc.cn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二)报考时间

2024年8月16日10:00至8月20日16:00。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提交。建议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所有注册报名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文件格式为jpg、png,大小不要超过10M):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学位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5)岗位条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书;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或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身份可以报考,报名时须上传党员相关佐证材料。

四、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8月22日9:00至20:00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可在8月22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将统一退回报名表,考生可在8月22日9:00至20:00,登录报名系统补交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仅限一次),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线上笔试

(一)笔试时间

暂定2024年8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

1.业务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和《申论(Ⅰ类)》。

2.综合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和《申论(Ⅱ类)》。

3.法务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Ⅱ类)》和《申论(Ⅰ类)》。

4.专业技术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和《专业科目》。

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测试内容包括常识应用、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Ⅱ类)》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基础上增加法律知识测试;《申论(Ⅰ类)》主要测查阅读理解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Ⅱ类)》主要测查归纳概括和公文写作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查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

(三)成绩计算

1.业务类、综合类、法务类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申论》成绩×30%。

2.专业技术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专业科目》成绩×30%。

(四)成绩公布及合格线

笔试结束后将择期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范围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成绩同分则并列入围。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到招聘单位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获得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组织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差旅补贴

2024届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参加面试给予差旅补贴,其中省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核发补贴。

七、综合测评

拟聘人选须进行线上综合测评,主要为心理测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后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背景调查和体检

(一)背景调查。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拟聘人选开展聘用前背景调查,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入职体检常规项目。

九、公示

根据背景调查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入职通知后15天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根据规定设置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聘用。

(二)事务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分别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事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事务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均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员额管理。

(二)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与报考人员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其中工作证明材料可以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须为各级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评定的,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同时应时刻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五)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终止聘用程序,对于已经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有以下情形的,记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两年:

1.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

2.考试过程中存在使用违禁设备、作弊、代替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不参加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

4.在聘用公示后放弃入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

5.其他应记入诚信档案情形的。

(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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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8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8月公开招聘事务员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ss.gov.cn//sstbhzq/ssw/jrss/rczp/content/post_11500485.html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招聘(选聘)专干5人公告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招聘(选聘)专干5人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5名专干,其中1名特聘专干,4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8: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文件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①《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选聘)专干人员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签名处手写签字);

②《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仅提供电子版);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gmcscj@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400098,联系人:于小姐。

纳入“备选库”: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总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初审

公告期内,我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用人员。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我署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递补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特聘专干不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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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选聘)专干报名表

3.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

2024年8月16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503514.html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招聘一般专干2人公告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招聘一般专干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下午18:00。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mfyzzb@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一般专干+岗位编号”(压缩包文件大小需小于50M),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4.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洪小姐,0755-88212891;李小姐,0755-8821126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学历学位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我院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对其资格资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院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确定为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附件1-6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

3: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4:任职回避承诺书

5:应聘人员信息表

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7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526479.html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6:00准备好报名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复制以下链接至浏览器进行报名(https://dprcfw.mike-x.com/rjKg4)。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版);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电子版);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电子版);

(5)岗位需要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电子版)、工作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三)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短信通知。大鹏办事处负责本次招考资格初审工作,出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能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1.应聘社工(行政事务岗)、专职安全员(社会管理辅助岗)的,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岗位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应聘消防队员(社会管理辅助岗)的,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体能测试主要测试仰卧起坐、俯卧撑、5×20米折返跑、1500米跑共4个项目,每个项目各占25分,总成绩100分。其中仰卧起坐两分钟内完成40个以上为达标、俯卧撑两分钟内完成50个以上为达标、5×20米折返跑完成时间为35′以内的达标、1500米跑完成时间8分钟以内的达标。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4.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体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5.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及接听电话。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大鹏办事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处于怀孕期或产假期内的,保留体检人选资格,产假期满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六)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大鹏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22日。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保留聘用资格。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4.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办事处后备人员库,技能测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简化程序,择优聘用。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系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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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51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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