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招聘编制外教职工163人公告(财务人员7人)

202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招聘编制外教职工163人公告(财务人员7人)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师152名、校医4名,财务人员7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财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职称证书;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及财务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及财务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23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23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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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

2.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报名表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700998.html

202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选聘特邀调解员20人公告

202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选聘特邀调解员20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区三方联调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简介

特邀调解员是指接受区三方联调中心委派依法进行诉前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名额

特邀调解员20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声誉;

3.热爱调解工作,具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和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履行调解职责的时间和身体条件,有服务社会和解决纠纷的热情。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聘:

1.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村(居)委会、学校、法学会、商会或商会调解组织、诚实守信的知名企业等组织推荐的人员;

3.专家学者、仲裁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公证员、退休政法干警、法学或人力资源等相关学科教学人员;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其他专业人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任: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区三方联调中心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自荐人员填写《特邀调解员报名表》、组织推荐人员由推荐单位填写《特邀调解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提交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由区三方联调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择优选择确定拟聘任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聘任与培训。公示三日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并进行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特邀调解员聘任期间为两年。

五、报酬待遇

区三方联调中心根据委派或委托的调解工作量向特邀调解员给予补助,对调解的案件,给予“一案一补助”。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栋402。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18点00分止。

(三)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56—7263317。

欢迎广大热心之士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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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报名表

2.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推荐表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关于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wan.gov.cn/jinwan/zwgk/tzgg/content/post_3702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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